(二)干部被服装具供给标准
1.单军衣:每年一套。连队干部每年一套另单军裤一条,热区的其他干部每二年增发单军裤一条,高寒区和穿夏季工作服的则每年一套。新参军的发两套。
2.解放帽:每年一顶。
3.罩衣:高寒区三年两套,寒区、温区四年两套,热区六年两套。
4.棉衣:高寒区二年一套,寒区三年一套,其他地区四年一套。海勤干部(含陆军海上船艇干部,以下同)呢服三年一套。
5.绒衣:寒区、温区六年一套,热区北部绒上衣六年一件。海勤干部:寒区、温区四年一套,热区六年一套。
6.冬帽:寒区皮帽三年一顶(南部可发栽绒帽),温区栽绒帽五年一顶,热区解放帽二年一顶(北部可发栽绒帽)。海勤干部:寒区、温区呢栽绒帽六年一顶,热区呢解放帽三年一顶(北部可发呢栽绒帽)。
7.大衣:暂时维持现状,具体标准待后再订。
8.棉背心:高寒区和长江以北水面舰艇海勤干部六年一件。
9.冬季手套:寒区皮(棉)手套三年一付(骑兵部队干部二年一付),北海舰队海勤干部皮手套六年一付。
10.解放鞋:每年一双(连队、边防地区干部可再价拨一双)。
11.单皮鞋:待定。
12.外腰带:每人一条,长期使用。
13.帽徽:新参军的第一年发两个,尔后随坏随换。
14.领章:新参军的第一年发两付,尔后每年一付。
其他:水壶、挂包、背包绳带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