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的确良”军服的出现——71式军服
20世纪70年代初,我军军服面料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1971年定型生产的三元混纺布单衣,定名为“71式军服”,1972年首先配发驻京部队,1973年装备全军。71式军服提高了军服牢度,改善了外观,减轻了重量,使我军军服质量有较大提高。
一、“三元”混纺布单衣的研制
1965年取消军衔制后,全军部队除了统一佩戴新式帽徽、领章外,并没有同时更换65式军服。从当时的状况来看,刚取消军衔的一两年中,除海军因换了服装颜色而必须换着65式灰色军服外,陆、空军人员仍然使用55式军服。一直到大约1967年(各地装备时间有差异),陆、空军人员才装备了新式军帽、军服。同时,本着节约的原则,库存的旧式军服须尽可能利用。因此到60年代后期,原陆空军的55式军服继续配发使用,与65式军服混穿。那时,部队中既有棕绿色(实际上更接近于黄色),又有草绿色,加之55式布料军服褪色比较严重,越洗越白,服装颜色显得有点杂。直到70年代初期,55式军服还没有完全淘汰。
不过那时混穿的55式军服多是布料的,毛料常服虽然没有取消,但很少穿。倒是常见到一些原来的将校官戴一顶缀有红五星的将校呢(麦尔登呢或马裤呢)帽子,穿一身带全红领章的55式布军服。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一些发达国家已用化学纤维与棉花混纺织物制作军服。当时我国国内也有生产并少量投放市场。针对我军纯棉军服不耐穿和服用性能较差等情况,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从1969年开始,着手研究多种化纤与棉花混纺织物。先后研制出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配比的混纺织物4批20多种,制作单衣3000多套。经担任不同任务的部队试穿验证,采用涤纶50%、锦纶17%、棉花33%混纺42/2×21平纹布穿用效果最佳。1969年8月27日总后勤部在给军委办事组《关于建设合成纤维化工厂的报告》中提到:“为了加强军需产品的坚牢度和减轻战士的负荷量,主要的办法是采用化工材料。炼油废气是化工材料的原料之一。石油部在湖南岳阳建了一所炼油厂,明年投产,年产250万吨。我们拟在该厂附近建一所化工材料厂。”
1971年4月,涤锦棉三元混纺布单衣在北京、广州、沈阳、武汉、兰州等军区扩大试穿。总后勤部1971年6月4日批准定型和批量生产,定名为“71式军服”。
原计划71式军服于1972年装备全军,因当时全军兵员数量很大,在1972年4月底(发放单衣的规定时间)以前,总后勤部所属各被服厂只能生产需要量的55%,同时考虑到当时库存还有两千万套棉布单衣,为避免浪费,需发给部队继续使用。于是,1972年2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批准了总后勤部关于换发三元混纺单衣的报告,决定1972年全军仍发棉布单衣,中央警卫团和北京卫戍区部队发三元混纺单衣,其他部队推迟至1973年发放三元混纺单衣。1972年3月1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总后勤部关于改进边防部队服装的报告,决定边防检查、会晤站和一线哨卡人员当年夏季发三元混纺单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