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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第一个威胁与应对(2)

大唐这二百九十年:贞观之路 作者:吃青菜的蜗牛


当选择贤能,不能以资历作为任人的标准。只有这样做,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机制!”

接着,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定性,发布了《大唐第二代领导及群臣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封已经死去的前太子李建成为息王,谥隐,前齐王李元吉为海陵王,谥剌。从我国谥法的角度来说,李建成这个谥号基本是给了个中等偏上的评价,基本面还是可以的;李元吉的谥就比较惨,说他不听人劝,还忘记别人对他的爱护,不肯悔改。但是无论如何,他们的身份毕竟还是亲王。两人的尸体也被按照亲王的礼仪重新厚葬,由李世民同志牵头,联合原先两人的旧部一起送葬。皇帝带头哭丧,那下面的虾米们还不得更加卖力地哭啊,葬礼上那说是哭声雷动也不为过,估计这些人哭亲爹亲妈也就不过如此。这些虽说只是收买人心的手段,但对于安定人心、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作用还是相当明显的。

准备工作完毕,就要开始干活了。李世民下令在京城建立弘文馆(大唐中央研究院),选拔饱学之士担任弘文馆学士(研究院院士)。设立弘文馆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研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条文;二是研究历史上各朝代的兴亡得失,为君王执政提供参考和借鉴,以保老李家子孙后代皇福永享,寿与天齐。

弘文馆设立后,李世民每天开完早会就会溜达到弘文馆来,与智囊们就各类专题展开讨论、交流意见,将那些切实可行的意见付诸实施。

都说法律是国家意志的根本体现,李世民虽说是“封建主义势力总头目”,但也很清楚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性。下面的两个故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要说当了皇帝,尤其是从乱世中走出来的皇帝,对贪官污吏那是特别的恨。为了杀鸡儆猴,以正视听,李世民想了一个不太光明的引蛇出洞的主意 他安排自己的侍从扮作普通百姓,向官员们行贿。结果一个城门官没经得住诱惑,收了一匹绸缎。听了侍从们的汇报后,李世民得意的一笑,下令有关部门把那位倒霉的城门官推出去砍了,并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

一般来说,皇帝要杀人是没人敢阻拦的。可是当时的民部尚书(即后来的户部尚书)裴矩却大胆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城门官受贿固然当罚,然而根据大唐律例罪不至死;皇帝故意派人前去行贿,为君者首先做了不法的行为,所以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论处;天子行为不端,不能为天下做表率,应该改正“恶习”。裴矩的一席话说的是有理有据,李世民吃了个哑巴亏,哭笑不得,但最终还是听从了裴矩的意见。

说到这位裴矩老兄,觉得有必要提一下。他是隋朝旧臣,当年大拍隋炀帝马屁,引起高句丽与隋朝三次大战的正是这位(具体参见本文开头部分)。当年一副奸佞嘴脸,现在却能尽忠直谏,归根到底,应该说此人本质不坏,只是容易被环境所左右,在忠奸之间发生了转变。这从一个侧面也间接反映出隋炀帝与唐太宗两个时代的政治风气之截然不同。

再说一个故事。唐朝初年有不少候补官员为求任命而不惜伪造资历,以致于刻章办证成风。走在街上经常会被冷不丁的塞一张名片,上面写有刻章办证机构的具体报价。李世民得知这一情况后勃然大怒,下令伪造资历者尽快自首,否则一旦查出就开刀问斩。自首期过后,一名候补官员在政审时被查出资历系伪造。消息传到李世民耳中,他立即下令诛杀此人,以儆效尤。时任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的戴胄坚决反对这一判决,认为按照法律应处以流放的惩罚。李世民再一次勃然大怒,斥责戴胄,认为如果不杀此人就表示皇帝说的话没有信用。戴胄据理力争,提出:“陛下下令杀人只是出于一时的喜怒,没有规律可言,只有法律才是政府的公信力所在。将此人按律施以流放,正是忍陛下的小忿而存政府之大信。”李世民听后想想也对,不仅没有处罚戴胄,还大大地表扬了他。当然,后来那位倒霉的伪造资历者被依律处以了流刑。

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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