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使用雇佣军是军队的局部私有化。不过,国家不能将军队私有化的理由还是很充分的。政府可以将钢铁厂私有化,也可以将电厂或煤气公司这些自然垄断企业私有化,同时对这些垄断组织实施全方位的监管,以避免它们滥用垄断权势向消费者漫天要价。但军队却不能实行私有化。私有化的倡导者们通常认为,私有化能提升消费者的敏感性。钢铁企业可以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赢得消费者的喜爱,从而提高自己的盈利水平。最主要的是,那些与军事承包商打交道的部门也是情非所愿,因为承包商或其他供应商所开出的价格是无处询价比较的。承包商的动机也的确有问题:它们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涉及面更广的国家公共目标并不在它们的视野内。
大量地使用军事承包商还存在另一个?题:产生奸商与贿赂的可能性大大增加。[36]副总统切尼(Dick Cheney)曾担任过总裁的哈里伯顿公司(Halliburton)是一家军火商,虚报合同金额从政府骗钱的丑闻几乎尽人皆知,但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这些问题又反映出现行承包制的一些根本缺陷,既表现在如何获取合同方面,又表现在获取合同后如何监管方面。
发包合同无规律可循并不仅仅是偶然现象。从鼓励竞争、为纳税人省钱的角度考虑,多数合同都应该通过竞标方式获得,这应当是称职政府的一项基本政策。但这个过程在布什政府那里却经常“短路”:独家竞标——因?情势紧迫,等不及。更糟糕的是,多数合同都采用成本加成法:“实报实销”,利润空间达到上限(这是一种不合适的激励,支出得越多,利润越高)。不期然的战争刚发生时,独家竞标还情有可原,但像哈里伯顿公司那样,年年拿合同,就不是“情势紧迫”所致了吧!
最受苛责的一个例子,是国会于2003年批准的重建伊拉克公共设施的那笔184亿美元的巨额资金。这些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电厂、公路等。国会并不情愿,但布什总统为了这笔钱使出了浑身解数,历陈恢复这些基础设施对美国战略是何等的必要。[37]但国会要确保这笔资金能直?落入企业的口袋,并为伊拉克创造就业机会。经过激烈的争论后,这笔资金获得了通过,但条件是,合同必须通过竞标方式来获得,要想有例外须经国防部长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独家竞标的必要性(国务院的项目须由国务卿说明)。这样,事情就“卡”在那里了。拉姆斯菲尔德想不通过竞标方式,将合同送给那些大军火商常客,但又拒绝向国会提供书面材料解释必要性。结果是一年以后,重建资金只花出去10亿美元。就像我们日后看到的那样,这笔钱要么是被挪用于军事活动,要么就是根本花不出去。
发包程序一团糟,后续监管又不得力。道理是不言自明的:采用成本加成法,费用奇高。监管不到位,是因为人手不足。国务院合约履行部门只有17个人,但监管的合同额却高达40亿美元。国防部的情形更糟,其采购部门已经多年没有增加投资或扩员了。在1998—2004年间,国防部的发包总额增长了105%,但雇用的合同监管人员却下降了25%。[38]
如是,不合常规的合同“多如牛毛”也就不足为奇了;国防合同审计局(Defense Contract Audit Agency)的报告显示,有问题的票据额高达100亿美元。[39]由于盟军临时指挥中心财务控制松弛,88亿美元的伊拉克开发基金因而消失得无影无踪。[40]
与世界各地相比,美国的腐败形式最为微妙。“好处费”以竞选捐赠的面目出现,没有直接行贿的。哈里伯顿公司向共和党捐赠了1 146 248美元,向民主党捐赠了55 650美元。而哈里伯顿则以独家通吃的方式获得了至少193亿美元的合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