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头看见她身后房里已是水漫金山。
“不过现在看来已经很明白了,你的情况好像比我还糟糕呢。”
“哦……那真是对不起。”她歪了歪头,显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我泡澡时睡着了,忘了关水,水满出来弄得到处都是,我自己都不知道,呵呵,搞成这样子。”说着踢起一小串水花,笑了笑。
我再次仔细端详了这个女子一下,总觉得她很眼熟,她似乎有用手拨弄头发的习惯动作,不停地用食指和中指梳理着垂过肩背的头发。我这才想起我确实是认识她的。至少我知道她的名字。
作为一个经常和人打交道的职业,记者要记住很多的人名,这是新手很头痛的一件事,在面对某个你想套近乎的对象时却叫不出名字,是职业大忌。我不属于那种勤奋的记者,但经过脑子的名字也不会轻易淡忘。昨晚一时记不起,现在总该回忆起来了。
“你……你是叫苏迎吧!”我问道。
“你是……?”那美女不由诧异起来,睁大眼睛盯着我。
“我叫那多,是《晨星报》的记者。你拍的洗发水的广告现在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一个月前我们做过你的报道。”
原来这个苏迎是现在小有名气的一个广告明星,除了她的长发以外,她的脸也长得不能说不漂亮,看起来非常清秀可人。我自认欣赏美女的眼光还是有的。后来我们领导大概也注意到了她,以为这个女孩将来一定会红,就打算趁她还没大红大紫时先做篇采访,一旦她名声鹊起时便会感谢我们当初的支持和宣传,也显出我们领导高瞻远瞩,眼光不凡,于是就在一个时尚话题的报道中做了她的采访。
“哦,对。那次是一个叫水笙的记者,他就住在我楼下,有时还会找我聊聊天的,那么你是……”苏迎也一脸恍然。
“是这样的,他有事外出了,把房子临时借给了我。”
“哦。”她笑了笑,“很高兴认识你,那多先生。”
我们握了握手。
“哪里,我才深感荣幸。其实说起来我认识你在水笙之前。”
“哦?”
其实本来那篇对她的采访是由我去做的,只是当时发生了一些事,我实在脱不开身,只好叫水笙代我前去,没想到这么巧,水笙和苏迎竟然都住在志丹苑,还是上下楼的邻居。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能认出她来。
我向苏迎耐心解释了这一段前因后果,说到最后一层时,我不禁暗骂自己错失一次与美女亲密接触的机会。而且水笙看来也不是傻瓜,平时一声不吭,这种时候倒没有浪费机会,还与她有一点普通的交往。不过只要想想天花板上的水印,也就释然了。
这样一来,我和苏迎也算相识了。我半开玩笑地对她说,这也算一种缘分。她也点头同意。
“那么,我先失陪一下,”苏迎环顾了一下屋里的水,叹了口气,“我要先把屋子收拾好。”
“你一个人收拾很辛苦吧,我反正也没事,让我也帮忙吧。”既然大家认识了总不好意思就这么离开吧,更何况是一位漂亮的小姐。我自告奋勇献殷勤道。
没想到她毫不客气地把我请进屋里。
屋里一片狼藉,湿透的报纸满地都是,几只拖鞋像小船一样漂在水面上。好多东西被匆忙地堆在一旁的桌子上,包括一团团才拔下的电线。我见过的单身女子的房间中,这恐怕是最乱的一间了。
“男生就帮忙拖地板吧,我力气太小。”她扬了扬头发,递过来一把拖把,我接了过来,暗暗吐了吐舌头。
于是一边开始了我们的打扫,我们一边进行了初步的交谈。
“平时除了拍广告,你还在做什么工作?”
“上课啊!”苏迎漫不经心地回答。
“哦,你还是大学生啊?”我微感意外。
“是啊,我在上海大学读影视。只不过是有时候会有人找我拍些小广告,我只是赚点零用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