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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式冷漠的反思和出路(3)

为了生命的尊严:有一种爱,让我们不再陌生 作者:(新加坡)慧汝


4伤人者,必先是受伤者

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很多时候,伤人者,必先是受伤者。”南平惨案发生后,有文章指出,校园外的社会才是最应该去找寻的原因。当然,那些自己漠视生命,也轻视他人生命,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罪犯必须受到全社会的谴责。正所谓“杀人偿命”,古训就有“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出”,这毋庸置疑。

但我依然想在此回应那些仅仅高呼“赶尽杀绝”的理论:“从古到今,中国的社会舆论在哪个年代,用哪种方式支持过滥杀无辜者?反社会人格具体是如何定义的?连续发生的校园惨案,某些凶手要么作案后当场自焚,要么回家后就自杀,社会舆论有谴责他们的机会吗?”近几年还频频发生在校大学生,博士生及知名学者的自杀案件,显然不可能都如某些专家学者所断定是因贫富差距,导致心理不平衡而引起的报复社会行为。如此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以现象掩盖真相的言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作为专家学者,社会不出大事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出了事情,就只会以权威的口吻叫嚷着要追查责任,结果查来查去,除了死人有责任,死有余辜之外,最后谁都没有责任,事实上谁也负不起责任。所谓的社会责任,无非就是“天塌下来当被子盖”,呜呼哀哉,这难道不是对生命最大的漠视吗?

5绝望产生暴力

“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在社会发展迅速的转型期,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利益被侵害者和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的问题,他们无疑将成为一个隐患巨大的炸药包。古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拒之”。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也说过:“人类最大的进步并不是表现在科技的发现和发明上,而是表现在如何用它来消除不平等。”在现在的中国,在某些领域一方面是所谓的集团利益链,越揎越紧,已经牢不可破。而另一方面民声表达渠道的缺乏、压抑也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没有正常的出路,这可怕的愤怒就会转移到社会上,用无辜者的鲜血,让社会付出惨痛代价。

近期网上热议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案,弱势群体在面对强大的官方力量和地产商时,除了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掷一把豪赌外,还有更好更合适的出口吗?前几天媒体曝光,长沙一位房产局前副局长在日记中记录了一位副区长的雷人之语:“对待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2010年9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通篇核心词语是“包容性增长”。

胡锦涛在上述致辞中强调,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一系列“公平”从一方面体现了中国政府“以人为本”执政思路的进一步具体化;另一方面也是直面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所存在的现实问题的结果。

早在上世纪中期,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就在他著名的《经济增长理论》中提出:制度是促进还是限制经济增长,要看它对人们的努力是否加以保护;要看它为专业化的发展提供多少机会和允许有多大活动自由。

胡锦涛提出,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显然,这是面向国内也指向世界的一个承诺和倡议。“惠及所有”是负责任的,也是值得期待的战略目标,当然也任重道远,毕竟上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考验着中国政府践行这一战略的能力和智慧。

“惠及所有”最难的是惠及穷人,机会平等,强调贫困人口应享有与他人一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权利,在参与经济增长、为增长做出贡献、并在合理分享增长的成果方面不会面临能力的缺失、体制的障碍以及社会的歧视。这里的核心只有一句:给不同的人以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自由权利。

反观现实,在面对社会失意者或失败者的时候,许多人往往采取边缘化态度,孰不知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潜在的反社会行为者,每一个人也都更有可能是反社会行为的受害者,将这类人边缘化,无疑直接将他们从“可能”推向了“现实”。其实,对于自毁毁人者而言,生命的挣扎和困惑的痛苦必定难以言说,假使我们无力挽救,至少还能做到不去激化。

面对社会发生急剧的变化,甚至失范的转型期,许多社会规则的不确定性,及人与人的疏远,冷漠,加剧了人们的焦虑和绝望情绪。关于这一群体当如何去面对及疏导,已经有些人意识到并做了有益的探讨,“红网”作者“蔡晓辉”就在其博文中这样写道:

博大精深的汉语今又创造出了一个词汇,“失意、失败群体”。长沙市教育局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通知强调:“要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失意、失败等群体要高度关注。”(2010年4月7日《潇湘晨报》)

编辑还在该则新闻下作了注释,失意,不得意、不如意;失败,工作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放在不久前轰动一时的南平血案的背景下;放在从去年11月北京市大兴区李磊杀死6名家人,到今年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李焕文杀死张建瑞全家5人的灭门惨案频发的背景下,“失意、失败群体”一词乍一听让人有黑色幽默的感觉,再一听不禁肃然敛神。

在这世上,如果人生际遇屡遭失意失败,向上求有尊严地活着的欲望不得解,那么必然向下,向下,失意和失败的情绪像一种恶性病毒郁结于心,直至放弃对社会的期望,放弃自己。生命缺乏出口,转而滋生仇恨,仇恨可能转嫁给任何无辜的人。

无论是福建南平血案也好,还是我们仍旧记忆深刻的各桩灭门惨案也好,凶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失败与孤独。此中有他们自己的性格因素,也不无社会的因素。长沙市教育局紧急通知中谈及的“对失意,失败群体要高度关注”一语,从主观上来说是汲取南平血案教训,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从客观上却让人嗅出了一丝对失意失败群体的孤立和防范。在不失意不失败的群体眼中,在秩序和管理层面来看,失意失败群体是否被等同于潜在的“恐怖分子”,不定时的自杀式袭击炸弹。北京大学心理学家徐凯文在谈及南平血案的时候说:“一个人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行为?至少有一点,他失去了所有的社会支持。他支撑的东西都没有了。当他什么都失去了以后,我会说这叫做人群孤独,他在人群当中完全看不到自己的价值,没有谁能够跟他有沟通,理解,这个时候对他来说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4月5日“锵锵三人行”)

再回过头来看“高度关注”一词不免让人产生将失意、失败人群作为社会危险因素的直接联想。防范只能加剧孤立,孤立将越加收紧失意失败群体的人生出口,人生的挫折与失败感只会越发沉重,绝望之处只会产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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