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死者的右手手腕上的伤口也流出了很多血,但是并非呈喷射状,显然,这条伤口产生时被害人已经死亡!
第三,死者的右脚赤裸,第一个脚趾被锋利的切割器切掉,而那本应在尸体脚上的鞋就端正地摆在那只赤裸的右脚边上,甚至连袜子都被认真地塞在鞋筒里!
李守中眯了下眼睛,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判断:凶手并不愤怒!他与第一起案件一样冷静细致、从容不迫!至于现场的血腥景象,不过是因为凶手选择了一种必然血腥而且更加有把握的杀人方法!至于尸体右手腕上的伤口,很可能仅仅是凶手从后方突然击倒他,甚至是在割掉了他的脚趾之后,懒得耽误时间去判断被害人是否已经死亡,所以再用这个方法保证被害人不会活过来!
等到大家记录、拍照完毕,李守中让人把尸体翻转过来,他惊讶地看到死者瞪大了双眼,扭曲的脸上凝固着惊恐!
他死前发现了凶手的偷袭!难道凶手真的是从侧面袭击他的?
李守中往前凑了凑,想到近处认真观察一下。他蹲在尸体旁边,注意到死者的右手攥拳,他用力掰开尸体蜷曲的手指,发现手掌和四指指根部都有些细微的划伤。
他再顺着尸体的方向往车门看去,见到车钥匙仍然插在车门的钥匙孔里。疑惑中,他一抬头,突然看到贴膜的车窗上自己的倒影。
李守中突然明白为什么死者头部的伤口在左上部而且死亡时满脸的惊恐了。应该是死者正在用右手锁车,凶手突然从后方偷袭,而被害人王雷恰恰通过车窗的倒影看到了身后有人袭击。可是因为右手拿着车钥匙,且正插在车门的钥匙孔处,一时心慌拔不出来,而人类本能的反应恰恰是越遇到突然的危险就会将手中的东西抓得越紧,所以死者在惊恐中也没能松手。这样,就造成他在右手被钥匙限制住不能行动的情况下,只得朝左侧转身,希望能看清楚或者确认袭击者--来得及的话还可以防守或者反抗。这样就造成本该砸中后脑的凶器却砸到了被害人的头部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