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绝对不可利用成股土匪;一时利用必招不可收拾之祸。凡想利用人者,鲜不为人所利用,切记!切记!即收容散匪,亦须格外慎重。不但不可用匪,吾人亦须站在地方民众立场,肃清土匪。
三、对于地方行政系统之态度
在地方政府行政力量所及之地区,自应绝对尊重其法令,在法令内因宜进行工作。今山东大半沦陷,或为政令之所不及,其行政系统下,原来的办法安排(如后援会、保甲、自卫团等),应当视为既成基础,要去运用,要与他配合,不要忽略,不要分化。司马温公有言“事相因则易成,俗相缘则民不惊”,最宜体会。但如已破坏,亦不必勉强恢复。
四、乡村工作同人相互间之态度
1.在同一地方。有我们同人同学二人以上工作者,除参加一般抗敌组织外,应彼此持有一种联系,俾收切磋砥砺之益。在此种师友联系中,自应互推年辈较长者为领导。
2.在抗敌工作上,如另有领导人物,自不必说;如无他人领导,而需要吾人出头时,宜暂以年辈为准。例如师长同学在一处,暂以师长领导;许多同学在一处,暂以资格较老之同学为领导。
3.在抗敌工作有一段经历以后,则究以何人领导为宜,自然可以看出,不必再拘定年辈,虽以同学为领袖,而师长辅翼之,亦无不可。
4.凡乡村工作同人同学,已加入其他党派团体者,对于其组织关系均听其自由,概不计较。
五、对敌人之态度
对于敌人,除绝对不两立之外,亦有应注意者:
1.不轻易刺激敌人。
2.勿使敌人重视我们的力量。
3.俘虏敌人不加杀害。
4.被敌人利用之汉奸,如可使之反正者,即应设法使之反正;其顽梗难化者,则以严厉手段对付之。
总括而言其最要紧之点,在工作中,人事问题最麻烦,吾人第一须耐烦才行。但耐烦非易事,必愿力宏者乃能耐烦。在知识分子之间,彼此相轻,彼此不服,你看我不合适,我看你不合适,为人事问题所由起。故吾人第二须肯服从人才行。但服从人亦非易事,必常常见得自己有许多缺短,怀抱确乎谦虚者,乃能服从人。在人与人之间起分离作用者,即彼此虚伪不实;故吾人最后必须诚实无伪。
丁发动民众及运用民众之武力(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