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拿回去也用不了呀?”她也有些赌气地说。
“哦?你们家都是空调当然是用不上,”他盯住她:“那么,你可以退掉,可以送给任何一个人,但我不需要你做慈善事业!”
“顾眠!”区晓觉的眼泪蓄上泪来,她第一次觉得他是如此地不可理喻。她气急败坏地转身就走,而他还在身后冷冷地说:“你的电扇,带走!”
她抹了一把眼泪,回转身,瞪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有些吃力地搬起电扇。
“我来帮你!”耿强疾走一步。
“不用!”她拒绝。她拖着电风扇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只是轻轻一推,它就咚咚咚地滚了下去。他不要,那她也不要!
那一天,她的眼圈一直都是红红的。回到家里晚饭都没有吃,只是抱着她的猪公仔打个不停。卢悦清来喊她吃饭,她扬声不舒服,怎么哄就是不吃。
“你这大小姐脾气,真不知道谁受得了。”没法哄了,卢悦清也批评起来。
她愣了一下,难道她的脾气就真的这么坏?
“我不是大小姐!”她辩驳。
“是,你不是大小姐,你是姑奶奶,让你吃个饭还要哄上半天!”卢悦清好笑地说。
区晓觉心里哼哼两声,把卢悦清不耐烦地朝门外推:“烦死了,烦死了!”
她就这么不讨人喜欢吗?
他就不能来哄哄她吗?他怎么可以这样?他不帮她出头的时候,她可以谅解,他不接受她的好意,她也能够忍受,但只是对他说一句软化,也不可以吗?或者只是一句,区晓觉,别闹了。她就一定会收起自己的情绪。
可,明明他们这么亲近,为什么却总是无法感觉亲密呢?
因为电风扇的事。他们有冷战几天。她下课的时候,他也没有出现在巷子口,她每天都恹恹的,倪兰都问她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
男朋友?他是她男朋友吗?她表白过,但他却连一句回答也没有。每次都是她亲近他,但除开她眼睛受伤的那次,他却连手都没有主动牵过她的。他的表现,就像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但不像是一个恋人。
她是极度地郁闷呀。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洗车行找他。他们说他生病了,发烧咳嗽,在宿舍休息呢。
“他就是不吃药,说是睡一觉就好了。”耿强说:“脾气真是不小,你还是别去,免得当炮灰。”
“知道了!”区晓觉转身就走,头也不回地说。
她去药店买了退烧药,又去街口的河南煨汤馆买了一盅乌骨鸡汤就朝他宿舍走去。为了怕鸡汤溢出来,她的手举得稳稳地,不一会儿就酸了,又怕凉了忍着不停下来休息会儿,到的时候手都要断掉了。但,汤一点也没有泼出来。
顾眠挣扎着开门,看到她,冷冷地扫了一眼:“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病了。”她笑着说,前几天争吵过的痕迹一点也看不出来。
“没事了。”他说。
她抬起手在他的额头摸了一下,滚烫着。手倏然地收回来,惊呼:“怎么不去医院?”
他躺倒床上,背过身去:“我想休息,你先走吧。”
他的冷漠和疏离就像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她忍了一下酸楚的鼻翼,把退烧药递到他的面前:“你先吃药,吃了我就走。”她倔强地坚持,手一直举在空中,对峙了片刻后,他终于接过药,喝了一些水送服下去。
“你走吧!”他不耐烦地说。
她深吸一口气,默默地说:“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他没有吭声,她停了几秒,还是轻轻地退了出去。在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看到了她买的那把电扇,除了铁网那里有些凹陷,竟然一点摔过的痕迹都没有。
夜里的时候,她辗转着无法入睡。心里都是沉沉的担忧,怕他的烧不退,怕他因为太热而更加难受……左思右想,就突然有了一个很大胆的念头,时间过去,这个念头在心里却被放大了无数倍。终于她从床上起来,换上衣服,赤裸着脚轻轻地穿过走廊。区晓觉的房间在二楼,父母的房间在楼梯口的右边,她在黑暗中适应了光线,小心而谨慎地一步一步地走着阶梯,楼下是保姆许姨的房间。时钟上的时间已经是夜里的十一点,卢悦清这个时间是已经睡下了。许姨的房间还亮着灯。刚想穿过客厅从正门出去的时候,外面有了汽车声,看来是区海城回来了。
她吓了一跳,惊慌间闪身进到厨房。而此时区海城已经开门进来,皮鞋嗵嗵地蹬在木地板上。他打开客厅的灯,换鞋,倒茶……区晓觉紧张地几乎屏住呼吸,她看了看四周,厨房那里有个窗户,她从里面打开来,站上去然后一跃,动作轻捷,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发出声响。她在黑暗中听了一下,区海城并没有察觉,她悄然地立起来,又轻轻地把窗户虚掩过去。
她飞快地打开铁栅栏的门,并没有扣严。若是今夜有小偷上门,就会惊喜地发现他们家的大门都没有锁上。她也顾不得那些,及着拖鞋在路上奔跑,路边黑影婆娑,有些沙沙的声响,但她竟然没有觉得害怕——真的,再回头想想,那个时候满脑子都是如何快地赶到顾眠的身边,竟然没有丝毫担心自己的安危。她忘记了顾眠对她发火,对她冷漠,即使她有怎样的大小姐脾气,娇蛮任性,遇到他,就像遇到了化骨绵掌一样,没有了锋芒。
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为什么会对她忽冷忽热,忽远忽近。
还有,她其实对他毫无了解。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生活……他是从一开始就隐瞒了下来。而她却按照他预期的那样,深深地喜欢上他。
她在路口的地方拦了辆的士。她敲开他们宿舍的时候,耿强愣了一下,但随即明白过来。
“他的烧还没有退下。”耿强说。他好心地把房间让给他们,自己去隔壁睡去了。而整个晚上,区晓觉都在不断地给用冷毛巾擦拭他的额头,掌心,他迷糊间醒来,看了看区晓觉又迷糊地睡着了。他的眉头紧紧地蹙起,脸因为高烧而绯红,浑身就像碳一样烧着,咳嗽的声音扯到胸腔那样难受,区晓觉就坐在地上,背靠在床沿边,守着他。
天蒙蒙亮的时候,看着他的呼吸慢慢变的平顺的时候,她终于松了口气。她又拧了一把毛巾,给他的额头上换上。她看着他纤薄的嘴唇,心里微微一动,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轻轻地伏下身,一点,一点地靠近他的嘴唇。
她终于碰到了他的唇,因为发烧的缘故,他的嘴唇有些皻裂,但她的心却要跃了出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初吻了吧。
是她吻了他。
原来被某个人冲得七零八落,是这样的感觉。迷恋,痴狂,无所顾忌……
那个早晨,区晓觉溜回家里,她跳窗户的时候,觉得阳光那么明媚。
呵,这一天,她把初吻给了那个喜爱的男孩。
如此虔诚,如此慎重。
你知道童话故事总是这样写着的。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这是童话。
不要轻易地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