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所谓的爱国行动,像是走上舞台去表演一番,下台后觉得空落落的。
还有一件事,也可以顺带说说,那是去北京上学的第一个元旦。我们班搞完联欢晚会,包饺子吃之后,都已是凌晨了。大家都喝了点啤酒,热情正高,有一个同学提议徒步走到天安门看升国旗,好几个同学应和,其中就有我。
那一夜我们顶着风雪,也不知道走了多少的路程,赶在6点多钟去看升国旗。呼呼的寒风不再冷冻,我们走得出汗,就是要去体验一次神圣。
天安门广场上人真多啊,我那时没有想到,到天安门看升国旗已成了北京旅游的一大特色,或者说是北京的重要风景之一。这是“政治风景”,尤其是在重大节庆之际,升国旗亦是举国关注的大事。
我觉得我很荣幸地看到了升国旗,可是,有一个小插曲让我觉得这次看升国旗不圆满,而且还有负罪感。
原因是由于等待升国旗的时间太久,要等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大家都这么僵硬地站在广场上,我的小便上来了,内急得很。偌大的广场,又不知道厕所在哪里,我就跑到城楼前的大花坛里,趁人不备,用一个很巧妙的动作解决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回头我一想,我竟然在这里撒了一泡尿,在全国人民面前撒了一泡尿,在升旗仪式之前撒了一泡尿,真是觉得罪大恶极。这与整个神圣的场合是多么的格格不入,简直是亵渎了这场神圣的仪式。此后好几天,整个人走在校园里,都有一种抬不起头的负罪感。
而现在,我觉得那时我除了不讲公德,随地小便之外,我真的不觉得撒一泡尿跟广场、跟全国人民、跟升旗仪式有多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我总不能撒在裤子里啊,那样不也是挺亵渎的吗。我唯一内疚的,是我把一双旅游鞋生生地走破了,那一双旅游鞋相当于我母亲在地里刨上三个月,恐怕也未必能赚到那钱。
这些年,回忆起在天安门前撒过的那泡尿,总是让我想起师兄伊沙写过的那首诗《车过黄河》,心里会泛一阵得意:
车过黄河
伊沙
列车正经过黄河
我正在厕所小便
我知道这不该
我应该坐在窗前
或站在车门旁边
左手叉腰
右手作眉檐眺望
像个伟人
至少像个诗人
想点河上的事情
或历史的陈账
那时人们都在眺望
我在厕所里
时间很长
现在这时间属于我
我等了一天一夜
只一泡尿工夫
黄河已经远去
是啊,一泡尿的工夫,我已经从一个典型愤青变成了一个“反愤青斗士”,世事真是太诡异了。
还有一件事,在当愤青的日子里,我曾经参与过中文系与教育系的群殴事件,在当时看来,也是一件很光荣的事。
具体原因是我们中文系住在四楼,而教育系的可怜虫住在我们楼下。夏天很热,睡得很晚,我们这些大四的大哥大们仍然在宿舍、楼道里饮酒作乐,闹腾不休。楼下教育系一个哥们儿大概是实在忍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多年来受够了楼上的闹腾,跑上楼来要求我们还给他们安静。中文系的一个同学兴致正高呢,就跟教育系那哥们儿吵起来。都是青年人,都是一包炸药,一点火就着,两人就打起来。同为中文系的人岂能袖手旁观?我们一哥们儿把教育系那哥们儿打破了皮,流出血来,那哥们儿仓皇逃下去。很快,这哥们儿就召集教育系的人马上来讨伐。中文系的人岂能选择沉默?各个宿舍的人听闻之后都纷纷出动,一场群殴就这么发生了。
胜利在中文系,这是没办法的。中文系是北师大的大系,人多势众,一贯骄横,此时更是当仁不让。要不是因为保卫部的人及时赶来,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呢。
现在想想,当时我们并不在理,吵扰了别人的休息,别人上来说理,应该赔礼道歉才对,可是,那时很愤青,明明自己无理,还觉得自己在捍卫中文系的荣誉。那种狂热的“爱系热情”与现在愤青狂热的“爱国热情”本质上是一回事,都是非理性的,都是以所谓的爱与荣誉为高尚的旗号。
我从自己愤青一路走过来的经历感受到,愤青从来就不缺乏激情,不缺少崇高。有人说,中国缺少血性,那是诳人的鬼话。中国缺少理性、缺少思考,缺少理性思考的人就像一头公牛,看到一块红布就冲锋陷阵,哪里管它为什么。因此,当无知无畏的愤青主导社会时,文明被冲撞得稀烂并不值得惊奇。这正所谓,“一个群众运动会吸引到一群追随者,不在于它可以满足人们追求自我改善的渴望,而在于可以满足他们自我否定的热望”(霍弗《狂热分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因为,他们渴望通过群众运动来确认共同事业,来获取新生希望,这是对愤青极为深刻的诊断。
我不希望那些因无知而愚的愤青非要等到自己在现实中碰得头破血流的时候才清醒过来,希望“言传身教”,提前点醒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