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为探索期(1948年至1952年)。
在此期间,1948年派出李鹏等二十一名干部和烈士子弟,1951年派出三百七十五人,1952年派出二百二十人。
在这一阶段,留学生派遣工作处于探索时期。在派遣数量上遵循“宁少毋滥”原则,出国前的准备工作和国外的管理工作尚未形成完整体系。
1953年至1956年,留学工作进入迅速发展期。
1952年中苏两国签订的《关于中国公民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之协定》,为大规模派遣留学人员提供了政策保障;而留苏预备部的建立与运作,则为确保出国人员能力和素质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从1953年起,留学生派遣政策就调整为“严格审查,争取多派”。当年派出约五百八十人。第二年,这个数字激增到一千五百二十六人。1956年派出人数超过二千,达到历年派遣人数的最高峰。
从1956年起,留学生派遣政策发生变化,留学工作进入调整期。
我国借鉴苏联高等教育模式,于1953年完成了院系调整。经过几年的积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大部分专业的大学生已经可以自己培养。同时,据有关部门反映,前期派出的大学生毕业归国后,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与国内培养的大学生相比,并没有立即表现出过人之处。这一点,在1957年2月12日高等教务部部长杨秀峰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变动1957年派遣留苏研究生、大学生计划的请示报告》可见端倪:
“几年来,派遣高中毕业生赴苏联大学学习的,因俄文条件限制学习吃力,因而效果并不甚好。据毕业归国的留学生及各方面的反映,由于上述原因,留苏大学毕业生的学科水平和国内大学毕业生的水平一般并无明显差别。为此,……目前在北京俄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的高中毕业生一千一百五十名原则上不再派出,留在国内高等学校学习。对国内不能培养的重要缺门专业,尽可能采取从现在苏联学习的大学生改变所学习的专业的办法来解决。”37
1956年,留学生派遣工作确立了“争取多派研究生,少派高中毕业生”的方针。大学生派遣人数骤减,除了少数国计民生尖端、缺门或薄弱专业外,基本上不再派遣高中毕业生。
与此同时,研究生派遣政策也有了重大调整。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对专业人员的需求量巨大而急迫。因此初期派遣研究生的主要目的为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专门技术人才,在培养对象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相当数量的国内在读研究生和成绩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被选拔成为留苏研究生。
很快,教育部发现,这些直接迈出大学校门的研究生,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学习效果不能令人满意。高教部长杨秀峰指出:
“过去派遣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大多是刚由大学毕业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学科基础较差,加以语文关系,出国后一般需补习某些课程,因而不得不延长学习年限,苏联教师指导也有困难,学习质量一般不高。”
此后,教育部明确了对研究生实际工作年限的要求。从1957年起,派遣到苏联留学的研究生,一般都要具备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考取留苏研究生的大学毕业生,在完成留苏预备部学业后(计作一年工龄),仍需要到国内有关单位进行一至二年的实习,获得专业上的积累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后,才可以派遣出国。
经过数年的人才培养和积累,我国各重要领域初、中级专业人才队伍积累已臻于雄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认识到,研究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出去取经,回来传道”,即通过自身能力的提高带动国内整个学科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人才积累。因此从1958年开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由培养专门技术人才转变为培养高级师资和科研人才。教育部将留学研究生选拔和使用的主导权下放到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研究生出国名额和专业分布由此前的教育部统一规划、下达指标变为各高校自行确定;研究生毕业去向也由国家统一分配变为“返回原单位任教”。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