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走穴”商场弊端何在
“一个官员若一周参加一两次这样的商业活动,以少积多,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能算是小数目。”
“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会议的领导..”日前,在一家外地企业来京举办的新产品发布会上,主办方按议程首先介绍来宾,以此拉开了发布会的序幕。
据介绍,在讲台前排中央依次落座的是三位政府官员,职务最高的是某部委的一位副司长。这些官员表情严肃,正襟危坐,只有在被介绍到本人时,才站起来向台下微微欠身,脸上挤出一丝矜持的笑容。
“政府官员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其实里面大多有利益关系。”在这家企业公关部工作多年的王小姐私下对记者说,“官员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 ”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员“有偿”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不但可能搅扰市场秩序,也极易滋生腐败,应完全禁止官员以个人名义或擅自打着政府旗号参加企业这类商业活动。
给出场费是“惯例”
在现实中,歌星、影星、球星有收出场费之说,且名气越大,出场费也越高。而多种迹象显示,这个收出场费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官员。
据报道,2004年 3月 31日,陕西山阳县委、县政府几位主要官员在一水电站开工仪式上进行剪彩时,彩绸下惊现数份红包。工程投资方负责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这些红包分送给剪彩官员,有的官员直接把钱装进腰包,有的半推半就,台下群众嘘声一片。这位负责人说,这是我们企业的“惯例”。
2004年 11月 19日,四川省最大的一起“书记卖官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对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行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而杨毓培在庭上竟称:“我作为一个领导,每次开会都会发钱 (给我 )的,不论大会小会。这笔钱也没给我算进去。”这个杨毓培或许是昏了头,急于找出一个理由来,要求把一些“开会挣来”的钱从“不明财产”中扣除,归入“合法收入”以减轻罪行。对于杨毓培这样一个说法,法院自然没有认可。但却在某种程度上揭出一个官场上的不正之风——官员也有出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