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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7:抱负(7)

好运 作者:(英)安德鲁·戴维森


他们都喜欢戏谑对方,两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身材矮小、略显肥胖、留着络腮胡子,在其显赫的家族中处于长兄地位,但是意志力不尽相同。出生于剑桥的邓斯通,仅有一个小妹妹与之争宠,尽管家教很严,但他总是很随和健谈。他的父亲在负责公司的消费品项目之前,经营着在丹麦的子公司,所以父母长期居住在国外。因此年幼的查理通常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大多数时间,他喜欢在学校销售原料:他从自由市场买进返销的打火机及花边,拿到学校里出售,从中赚取100%的非法利润(其中的一个合伙人是他的同窗,如今的电视明星――约翰尼·沃恩 )。邓斯通年轻时的绰号是烟头,他对此解释是因为他名字的发音听起来与相似,可其他人说因于他抽烟抽得很厉害。

而出生于格里姆斯比 穴 雪的罗斯,则更富运动性、竞争性,他出生在一个大家庭中,相比有一个艰苦的童年。他父母离异,父亲结了三次婚,因此也有一大群孩子,“一个哥哥、三个妹妹、一个继妹、一个继母,真是有些混乱。”他用冷漠的语气说道:“我真的不想谈及我的家庭背景,但是我想说的是,与家庭和睦的孩子相比,出自于家庭破裂的孩子只能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更早地独立处事。”他的父亲及祖父经营着他们自己的罗斯冷冻食品,并将之销售到了帝国烟草公司,后来汉森将公司解散了――这也是他一直都想做的事情。在公司的其他职员看来,邓斯通永不满足的欲望驱使他不断拓展自己的经营。

但是,谁也无法确定这两个人究竟使用什么魔法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如果对目前已退休的老邓斯通提及这个问题,那么他会告诉你他儿子的成功在他看来并不意外:尽管查理在小时候学业上并不优异,但是他却有着非凡的记忆力以及超群的技术才能――组装冰箱、摆弄管道、将电子元件组装起来,加上他与人交往的亲和力和善辩的口才,因此邓斯通的成功就不足为奇了。他父亲举例说:“在他七岁时,查理就能够将共进晚餐的成年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使他们沉浸在他讲的有趣的故事当中。”而其他人则认为关键之处在于邓斯通和罗斯的合作。邓斯通于1989年创建,但它真正开始营运则是在罗斯1991年加盟进来之后,邓斯通负责前台工作,管理整个团队;而对于擅长数字的罗斯来说,后台工作是他的特长,辨别新的站点、告诉他的搭档成本是多少、分类现金流、保证公司的资金周转。许多创业失败的原因在于:现金流中断,员工得不到报酬,公司最终宣布破产。

开始起步是源于“一个疯狂的计划,就是开办一些商店,最多时有12个”。当公司在竞争激烈的零售业市场中领先于许多大公司时,罗斯开始疯狂追逐金钱。如何建立一个狄克逊那样的连锁企业,使公司取得更大的成功?其实,邓斯通和罗斯并没有意识到移动通讯浪潮的到来,他们从事这一业务以满足人们对移动电话的初始需求,他们亲自经营,比其他人做得好。为什么会步入电话这个行业中?罗斯笑着说:“对查理来说,从在学校里出售打火机到卖移动电话,再到下一个热门产品,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更令人好奇的是这些公立院校学生是如何涉入商界的,当前如何融合其在欧盟15国的经营?在管理层当中,至少有六个当时是就读于阿平厄姆学校的男校友,据一位管理者称,公司的整个风气是男性化,都喜欢英式橄榄球。但是这一切顾客是觉察不到的,因为邓斯通和罗斯设法将社会背景差异很大的人组织在一起,成立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公司。

邓斯通,更多地将他商业方面的才能归功于他在寄宿学校所学到的东西,他承认这是一个老生常谈。他说:“寄宿学校会教会你如何与人相处,促使你学习应有的行为举止,尤其是它会使你心中滋生出一种强有力的反抗精神。当有些人为难我时,我不会逆来顺受,而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这些障碍。”

他说,在商业界,你要有这种“与强势集团抗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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