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特利 韦弗断言,自从约翰 加里将玛瑙书挡送给弗伦奇后,它们既未损坏修补过,也未离开过寓所的书房。我们在检查书挡时发现,书挡底部毛毡,或许是台面呢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异。韦弗认为这事有些不对头。为什么 因为他以前从未发现这两块绿毛毡是深浅不同的两种颜色。这对书挡摆在桌上已有数月了。他能肯定,这对书挡刚拿来时,毛毡的颜色绝对是一样的,而且数月以来它们的颜色也一直是一样的。
“事实上,尽管我们无法确定浅色毛毡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有一点还是可以证实的。”埃勒里心事重重地盯着路面。“浅颜色的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我敢发誓,我的判断绝对没错。尽管浆糊质量不错,而且也已经很干了,但摸上去仍有些发粘,这一下子就说明了问题。还有那些粘在浆糊痕迹上的粉末――不,证据就在这儿。凶手昨夜动过书挡。如果他没用指纹粉,我们也许会怀疑到弗伦奇夫人。这是你的‘超级罪犯’的杰作,爸爸,一位上流社会的中年妇女绝不会干这种事的。”他笑道。
“咱们可以将书挡与这个案子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他眯眼看着前方,默默地想了会儿心事。老奎因的脚步有些沉重,他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流动的街景。“我们走进作案现场,发现了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纸牌、口红、香烟、帽子、鞋子、书挡――所有这些东西都有反常之处。除书挡外,我们已将上述的每样东西和案子直接挂上了钩。为什么不将书挡也考虑进去呢――哪怕是作为一种可能性 根据已知事实,我可以提出众多相当不错的假设。指纹粉就是事实之一,还有那些与此案有关的物品,另外,有人被谋杀了,这些都是事实。我们在一块新粘上的毛毡上发现了粉末,而这块毛毡又与另一块毛毡的颜色不同,这没法不让人起疑心。这两块毛毡的颜色绝不是从拿来时就不同的,这么一对价值不菲的稀有书挡不可能会有两块颜色不同的护垫,而且以前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差异……不,所有的可能性都表明,昨天夜里有人揭掉了第一块书挡上的旧毛毡,粘上了一块新的。然后,他又给书挡洒上指纹粉,使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他擦掉了所有的指纹,但却疏忽大意地将一些细小的粉末留在了浆糊痕迹上。”
“我对你的论证非常满意。”警官说,“接着说。”
“好吧!我仔细查看了书挡。它们都是用质地坚硬的缟玛瑙制成的,而且,其中一个书挡的原装护垫被换掉了,这是它们所经历的唯一变动。因此,我断定,换护垫的目的并不在于把什么东西藏进书挡或从中取出什么,因为这个书挡是实心的,它只有表面。
“搞清楚这一点后,我便自问:如果不是为了藏匿或取出东西,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换护垫呢 这样,我就想到了这个案子。我们是否可以把案情和护垫的更换联系到一起呢
“当然可以!为什么要把旧毛毡揭掉,换上一块新的 因为那块毛毡有问题。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将暴露犯罪痕迹。你应该记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办完早上该办的事之前不让任何人察觉这起谋杀。而且他也知道,早上九点就有人来书房,如果书挡有问题,别人肯定会注意到。”
“血迹!”警官喊道。
“你猜对了,”埃勒里答道,“只能是血迹。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让人产生怀疑的东西,否则的话,凶手是不会如此煞费苦心的。纸牌和其他东西――在尸体被发现或甚至在人们觉得事有蹊跷前,这些东西本身绝不会让人们联想到谋杀。但血迹!它可是暴行的印证。
“所以,我推断,鲜血浸透了毛毡,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块血淋淋的、泄露天机的旧毛毡,重新换上块新的。”
两人默默地走了会儿。警官忙着想心事,埃勒里又开口了。
“你看,”他说,“我已经以令人赞叹的速度将这个案子的各种具体要素重新组合了一遍。另外,当我得出血污毛毡的结论时,另一个孤立的事实也突然跃入了我的脑海……你应该还记得普劳蒂曾对尸体出血甚少提出疑问吧 而且我们当时也曾推断凶杀是在别处发生的 这就是那个失落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