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激荡股改路(2)

万科真相 作者:魏昕


经过一番酝酿比较,王石和同伴们的讨论最后集中在如何从“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的英文缩写“MEC”三个字母中延展出新的名字,以图连续性。期间,一个从深圳大学英文专业毕业的员工由“Marlboro”(中文译名“万宝路”)想到了“万科”的名字。于是,众人讨论的最后结果就是,将“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犹如重生的王石,潜意识里尽是创业的兴奋。他已经开始有了要将企业打出名牌,标出身份的意识,他甚至决定从现在开始就给公司设计一套整体的VI识别系统。

1988年11月21日,是王石和万科创业历程中极为特殊的一个日子。

这一天,深圳市政府批准股份化改造方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发行万科股票,公司定名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现代企业公司以净资产1 324万元折合1 324万股入股,国家占60%,职员占40%,公开募集社会资金2 800万元,其中1 000万元为特别人民币股,由境外投资者购买。深圳特区发展公司则从上级主管公司变为持股30%的第一大股东。

中国后来最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由此诞生。

紧跟其后,王石开始了精心的公司宣传部署。同时,参照香港资金市场公开招募资金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企业必须将募集资金文件在公开刊物上刊载。如果不在公开刊物上刊登招股说明书,就相当于私募资金,意思就全变了。这其中,深圳的头号报纸《深圳特区报》成为王石和万科的主要宣传阵地。

用王石的话说:“在这段时间,我带着万科的孙路、冯佳经常和编辑们聚在一起,通宵讨论宣传策略,度过了激动人心的日日夜夜!”

万科在1988年以下的几个日子里的重要决策:

12月6日,召开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次发起人股东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一系列重要决议;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复了“发行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书”,同意公司申请的各项股票发行事宜;同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事务协议书》和《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包销合同》;

12月24日,万科第二次发起人股东会议,会上全体发起股东一致选举王石为万科法人代表;

12月25日,万科与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签订股票代销合同;

12月27日,万科的招股通函首次在当日的《深圳特区报》第二版登载,这是国内第一份按照国际惯例面向社会公众在报纸上刊登的招股通函;

12月28日,万科股票公开发行。

但是,那个年代的人们对于“股票”这样需要用钱来买的新生事物,可以套用一句歌词来形容了:“想说爱你不容易!”

王石自己后来是这样描述的:“1988年的12月,同一年前没有什么变化。即使万科是通过公募的形式,特区党报摇旗呐喊,企业、市民仍不买账。”

后来,为了改变自己公司股票销售的被动局面,王石和他的团队精心设计了一个“龙年计划”。至于细节,笔者将之放在后文中的独立章节详述。

3.“综合商社”式的扩张欲望

“综合商社”式的扩张指的是万科的第一轮扩张,时间约在1988~1993年间。所谓的“综合商社”,主要是针对王石借鉴自己创业初期的合作伙伴――索尼――经营模式而言的,即实施多元化和跨地域经营战略,实现急速扩张的过程。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