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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印证价值(2)

哲学入门 作者:傅佩荣


价值不能离开行为的主体,像“善恶、真伪、美丑”这些用来评价的语词,如果离开具体的个人,就毫无意义可言。譬如,“这幅画?很美。”但是如果没有人在欣赏,它只不过是一些色彩与图案的组合而已。因此,价值的表达应该加上“对谁?而言”一语。然而,世间人人都是主体,都是一个个“自我”,又要如何凝聚共识呢?

柏拉图(Plato,427—347B.C.)在《对话录》中认真探讨了“勇敢、正义、虔诚、美、善”等价值,结论往往是“没有结论”。于是,他相信这些价值存在于“理型界”,恒定而不变。人的灵魂在人出生之前早已见过这些理型,入世之后遗忘了,现在重新回忆起来,再以之为价值判准。这种说法未必可以证实,但是他的用意是想指出:人人心中都有对价值的向往。换言之,人有自由,人生目的在于以自由去实践道德上及审美上的价值,而不是以自由去追逐俗世的成就,如名利权位。

人间世的价值判断虽是约定俗成的,但与个人内心所向往的未必不能相应。问题在于个人必须回归内心,真诚体验,使行为的动机与动力能够出于自我。否则即有随俗浮沉、遗忘自我之危险。

其次,价值必有层级,真善美无一不是如此。因此,人生朝向价值的奋斗是永无终期的,必要抵达至真、至善、至美而后止。未臻此境,心中即感不安。何以不安?这属于人性论的问题,意思是:人在行动时,虽有选择之自由,但是人性本身的结构使人的内心会发出自我期许及要求,指向更高尚的价值世界。若无此一人性,则人的自由只是能力高强的动物之任意妄为的借口而已。

不过,印证价值并非只是一种内在的要求或压力,它也能带来人格的提升与人生的快乐。人的尊严何在?在于他的人格是一切价值的主体,在于他可以实践价值,促进人我之间的和谐与正义。真正的快乐必有内在的源头活水,而不是全依外在的评价与肯定。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须忠于自己,问心无愧,就会自觉充实,无待于外,再也没有更大的快乐了。

因此,哲学的理念是“知行合一”。培养智慧可以使主体启蒙开悟,体认生命的要义;发现真理则要求从相对界超越到绝对界,务期明白主体与客体合而为一的道理;印证价值则须落实于日常生活中,使生命由平凡趋向伟大,因为人原?本是为了成就他的伟大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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