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沿穆赫兰道朝卡浑加山口驶去,逐渐听到了音乐声。弦乐中不时夹杂喇叭的演奏声,断断续续地飘来,回响在夏日干燥的褐色群山间,而从好莱坞高速公路上传来的汽车的噪音使得音乐声更加模糊难辨。他什么也听不出来,只知道自己正驶向发出音乐的地方。
看到一条碎石铺成的岔道边上停着的车时,他放慢了速度。那是两辆刑侦车与一辆巡逻车。博斯把他的雪佛兰随想曲停在它们后面,下了车。这里只有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官,他斜靠在巡逻车的挡泥板上。黄色的警示带――这种东西在洛杉矶用起来是以英里计的――一头拴在巡逻车的后视镜上,另一头拴在竖立在碎石路对面的告示牌上。告示牌白底黑字,已被涂抹得几乎难以辨识:
洛杉矶消防局
山区火灾多发路段
闲人免进――严禁吸烟!
这名巡警体格魁梧,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一头金发又短又硬。他看到博斯走上前来,就直起了身子。除了他的个头,博斯首先注意到的是警棍。它挂在腰带上的一个圆环里,用于打人的那端已经受损,上面的黑色丙烯漆被磨掉了,露出下面的铝。这样身经百战的警棍佩带在那些神气十足的街头斗士身上,作为警告标志,显得特别醒目。毫无疑问,这个巡警是个火爆脾气。他胸袋上方的身份牌标明他名叫鲍尔斯。他俯视着博斯,虽然现在早已是薄暮时分,但他还戴着雷朋太阳镜,满天橙色的火一般的云彩映照在镜片上。这样的晚霞让博斯回想起前几年大地震时烈焰腾空的场面。
“哈里?博斯,”鲍尔斯有些吃惊地说,“你什么时候回重案组的 ”
博斯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先看了他一会儿。他不认识鲍尔斯,不过这没关系。很可能好莱坞辖区的所有警员都已知道博斯的事迹了。
“刚回来。”博斯回道。
他没上前与鲍尔斯握手。在犯罪现场通常不会随便握手。
“复职后的第一件案子,是吧 ”
博斯拿出一根烟点燃。这直接违反警局的纪律,可是他才不管呢。
“差不多吧。”他换了一个话题,“谁在里面 ”
“埃德加和从太平洋辖区来的新同事,他的黑人姐妹。”
“赖德 ”
“管她叫什么。”
博斯没有就此与他深谈下去。这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不屑的口吻使博斯看穿了他的内心。他才不在乎凯兹明?赖德是不是能力超群,是不是个一流的警探,即使博斯告诉他,对鲍尔斯来说也毫无意义。鲍尔斯很可能认为,他之所以仍然穿一身蓝制服而不是佩戴一枚金色的警探警徽,唯一原因就是:他是一个男性白人,却生活在一个女性与少数民族得到任用与提拔的时代。这种痛处最好别去碰它。
博斯没搭腔,鲍尔斯显然把它看做是不同意的表示,就接着说:
“不管怎样,他们吩咐我让‘小艳’与‘小技’到这里后径直继续往前开。我猜他们已完成了搜查工作。因此我想你可以开车进去,省得走路。”
博斯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鲍尔斯指的是验尸官与技术调查处的组员。他“小艳”、“小技”地叫,好像在说一对受邀参加野炊的情侣似的。
博斯迈步走到人行道上,将半根香烟丢在地上,用鞋踩灭才安心。刚回到重案组处理第一宗案子就引发一场灌木丛火灾可不光彩。
“我走过去,”他说,“比利兹中尉来了吗 ”
“还没有。”
博斯回到自己的车旁,把手伸进开着的车窗,拿出他的公文包,然后又走到鲍尔斯身旁。
“是你发现出事车辆的吗 ”
“正是在下。”
鲍尔斯颇为自得。
“你是怎么打开它的 ”
“把一根弹簧小钢条伸进车里,打开车门,然后揿下开行李箱的按钮。”
“为什么 ”
“太臭了。明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