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很爽快,一口答应,尹家人当即拿出3万元给王某作“疏通费”。可是尹家人并没有高兴多久,王某又传话说,萧山某关键人物的母亲生病住院了,要去看看走走关系,需要10万元钱。尹家人无奈,又迅速凑齐10万元交给了王某。
尹家人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个月,王某再次传话说,只要拿出80万元补税、走关系,事情可以摆平。尹家一个个电话打给亲戚借钱,硬是借足了80万元,交给了王某。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几天后,王某再次打电话给尹某,声称还要30万元补税。尹家人再也拿不出钱了。
2004年4月,出逃在外的尹某在山西被抓,2005年1月在萧山区法院接受审判,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时,尹某才醒悟,“北京大官”王某所有的承诺一个也没实现。尹家人一怒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2006年年初,王某在开封被捕。他的确是一个官,不过只是一个地方小官。直到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王某称,尹家是自愿给他钱,让他去跑关系的。王某的确给他们出了力,就这样,尹某的钱,被分到了各个关系手中,但是找的都是要钱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真是害人匪浅啊。要知道,关系再大,大不过天理。好关系要人走正道,恶关系会断送人前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很多人把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入到人际关系之中,并与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腐朽思想交织在一起,导致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盛行,而一些有权者或碍于情面、顶不住压力,或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为“拉关系”大开绿灯,为物质享受而完全不顾做人的原则。
很多人说拉关系不吃亏,不拉关系吃大亏。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这里所谓的“拉关系”是利用关系为个人捞到某些好处,而且这往往是建立在别人吃亏基础之上的,必然会受到道德法庭的谴责,同时也不利于健康关系的建立。
的确,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是还有一句老话:大树底下无高草。拉关系,可能会“乘着凉”,但也会使自己成为长不高的“草”。总是利用关系,而不夯实自己的能力,那么,人就很难成长起来。一旦关系出现问题,生活便一团混乱。
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健康的关系环境,只有如此,自己才能成长,生活才能幸福,自己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