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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 寻租(1)

每天学点经济学Ⅱ 作者:赵文锴


人们常常想,为什么从穷国到富国,各个政府的腐败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经济学家给出了一个解释,他们把政府的腐败归结为权力的寻租。

要明白什么是寻租,还要从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谈起。

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活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寻利活动;一类是寻租活动。

一个企业成功开发了一种市场上没有的新产品,获得高于其他企业的收入,这就叫做寻利活动,也叫创租活动。当其他企业跟进,也生产新产品,从而使得价格降低,超额的利润(即租)逐渐消散,这也属于寻利活动。因为以上两者都增进了社会福利。

如果一个企业生产了新产品,担心其他企业跟进涌入,使租消失,便寻求政府的干预来阻止竞争,这就是寻租活动了。因为这种活动有损于整个社会的福利的增进。

经济学大师布坎南将寻租分为三种层次:第一层次是寻租者向政府官员贿赂讨好以取得租金;然而由于寻租者的寻租投机活动使政府官员们享受特殊利益,又会吸引人力物力争夺主管官员的肥缺而发生第二层次的寻租竞争;如果部分或全部寻租者的超额利润形成财政收入,那么,各个社会利益团体又可能为了财政收入的分配而展开第三层次的寻租活动。

举例来说,比如政府想在城市出租车上寻租。首先政府会发放有限的出租车经营执照,人为地造成市场上出租车数量少于需求均衡水平,于是出现出租车“稀缺”,干出租就会获得超额利润(即租)。有超额利润的驱使,人们就会想办法从主管执照发放的政府官员里弄到执照,这里的办法就包括贿赂这些官员,从而产生第一个层次的寻租;因为这些管执照发放的官员得到贿赂,又会吸引人们争夺发放执照的这个肥缺,又发生第二层的寻租;还有部分或全部出租车的超额收入以执照费的形式转化为政府的财政收入,那么各个利益团体,又会为了这笔可观收入的分配展开第三层的寻租。因此,在这三个层次上,一旦政府行动创造了稀缺,寻求租金就能产生。

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也是经济人,它不会是被利用的角色,在很多情况下他是主动寻租的。因为租金的存在,政府就会主动去创租,其创租分为三种:

1. 政府无意创租

政府无意创租是指政府出于良好的愿望而干预社会经济,但结果却是创设了租金,给寻租活动创造了机会。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改革刚刚起步,由于没有经验,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往往先进行试点,然后强制推广的改革策略。为了鼓励改革,政府往往给改革的试点单位以优厚的条件,于是试点单位就有了额外的收益。这时,试点单位身份就成了寻租的对象。各个方面为了获得这一身份,不惜走门路、找关系,甚至进行权钱交易,对拥有试点审批权的决策部门或官员施加影响。

政府无意创租,是政府官员制定政策时相关知识不足造成的。随着知识的积累,政府的无意创租行为会逐渐减少,但只要政府不取消对经济的干预或者管制,政府创租的行为是不会减少的。因为即使政府不无意创租,有时候政府也会被迫创租,或者甚至是有意创租。

2. 政府被动创租

政府被动创租,是指政府迫于某些利益集团的压力进行创租。因为政府创租,往往给某些寻租者带来寻租的良机,而一旦寻租者拥有了政府所创设的租金,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寻租者就组成了政府创租政策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竭力反对进行政策变更,减少或者取消租金。这时,如果利益集团在三个层次寻租上都实施了渗透,那么政府实际上就成了寻租性利益集团的“俘获物”,反映了政府权威的下降和利益集团势力的增强。

3. 政府主动设租

若说政府无意设租,主要是因为政府知识不足,不知道自己的活动会设置租金,导致寻租活动;政府被动设租,是因为政府能力不足,利益集团势力太大;那么政府主动创租,则是因为政府官员本身动机不纯,其本身就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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