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劫难逃

爱钱的请举手 作者:徐江


作者:伊沙  

一个令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十分厌恶的女人,在我这里会不会是个例外?很久以来我一直对此抱有信心,我是这么想的:我的接受系统应该和他们有所不同,和芸芸众生有所区别。  

我也发现她之所以遭人厌恶,基本上都是因不拘小节所致,比如说:她身为我兼职的那家杂志的一名普通作者,却在一次杂志社举办的笔会上对老板大提意见,老板让你提,傻子也能看出那仅仅是个姿态,她却真提,往敏感要命处提,遭致老板极度反感,通知我们这些部下停发他的文章。再比如说,她和我们杂志的一位女编辑关系很好,那个女编辑也正是她在我们杂志的长期责编,仅仅是这个女编辑也和她一样写写“小女人散文”,有点互为对手的意思,她就在背地里说人家的坏话,而且是在她们都认识的其它杂志的编辑那里去说,说人家抄袭港台作品,而遭致这个女编辑的深恶痛绝。我以为那是她搞不清“借鉴”和“抄袭”的区别所致。  杂志社里的人都说,所有人都对她厌恶,惟独我;她对所有人都有意见,惟独我。有人甚至还开玩笑说:“你俩相安无事,是不是彼此心里都有点其它意思?”他们的话都说早了,如果这个劫数是给定的,大伙公有的,那我能够逃脱么?我有这么好的命么?历来都应该是相反的吧?  前年春节期间的一个晚上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速速赶到12度酒吧去,说有一位北京的朋友来了,一定要见见我,我问是谁,她不说,只说见面就知道了。去了之后我才知道是我在北京一家报纸的责编及其老婆,他们是利用春节来此旅游的,在座的当然还有她,和她在某杂志当主编的丈夫。坐下一通寒暄之后,她说:“叫你来是想让你听一位歌手的演唱,听说当年张楚、许巍没成名的时候你就听出名堂来了,你还认识黄燎原这样的经纪人,现在再给你一个发现人才的机会。”然后就出来了一个小男孩在台上唱,一口气唱了四五首歌之后,她问我:“怎么样?”我说:“不行,唱得还行,主要是创作不行。”话音未落,只听“噗”的一声,桌上的红蜡烛被这个女人吹灭了:“你真是养尊处优惯了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人家小孩做流浪歌手容易吗?你知道什么是流浪吗?”她把自己给说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爱上那孩子了——是一个女人对宠物的爱。  

当时我是这么回敬她的:“你有没有搞错?他一晚上唱那么几首破歌就拿上千块,我写再好的一篇文章也就两百块,谁该怜悯谁呀?!别跟我说流浪,狗屁流浪!”说完我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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