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衬衣革命

男人帮的时尚范儿:In买Life之男人城邦 作者:周周


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有一段著名的描写--就是黛西·布坎南(Daisy Buchanan)那段尽人皆知的哭泣,她把脸埋在盖茨比那堆色彩艳丽的英国风格衬衫中,衬衫无与伦比的美丽让她无法控制地抽泣着。现在我才知道,这段迷人的撒娇在当年可进行得不易,因为在这之前,我们老爷们儿的衬衣并不是这样,它们都有着僵直的衣身,高耸如云且削铁如泥的衣领,黛西如果把头埋在这样一堆衬衣里哭泣,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她就会变成"花脸黛西",即便是个女大款,盖茨比也会立马拂袖而去

所以说,不要以为只有女人才受服装的禁锢--束胸、收腰、缠足 在一战以前,老爷们儿活得也不轻松,比如说衬衣,在19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和爱德华时代直至一战时,传统服装的衬衫有可以拆卸的白色亚麻布领子,硬挺而又戴得很高。1909年一位作家在The Gentlemen's Journal(绅士杂志)上撰文数落过"我在宾馆走廊和街上看到的古怪、僵硬、高耸、翻转、紧锁的衣领。它们是多么地骇人听闻啊。"

但是,一场战争不光改变了世界政治格局,也革我们衣橱的命,从伟大战争中复员回家的军人显然也没有心情去穿那太限制人的平民服装。到处是冲动的年轻人--无论是垮掉的一代、还是X, Y, 或Z代-爵士乐时代的绅士力推革新。他们在缝制衣服方面的叛逆表现为自然披在身上的精致衬衫,他们要求柔和的领子要在颈部舒服地折叠着。

从此,男士便喜欢在令人眼花缭乱的风格中自由选择,爷们儿也开始花枝招展,喧哗的二十年代便出现了各种衣领风格,包括领尖有钮扣的,有别针的,以及巴里摩尔式(以受女戏迷欢迎的男偶像命名的一种长尖领),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一阵风骚。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又出现了温莎风格,一种设计来适应温莎公爵喜欢的硕大领带结的极度铺展的风格,这种风格便以公爵的名字命名。这种风格依然是礼服衬衫中最考究的,为企业巨子王公贵族所炫耀。

1987年,在电影《华尔街》中,迈克尔o道格拉斯成功扮演了暴发应行家盖葛o戈登,他有着--条纹衣身白色领子的对比衬衣、松垮的丝绸领带、往后梳的溜光的头发、以及眼镜蛇般的目光。有色衬衫和白色展开的领子的衬衫并不是《华尔街》的发明,但自此这便成为"银行家"的代名词,最贪婪的商人将其作为作战服,穿着它野蛮地接替其它失败者。

这场革命持续了近百年,已经很事儿B了,但也不算完,中间我甚至省略了Brooks Brothers发明了领尖钮扣衬衫,安迪o沃霍尔推广了礼服衬衫。其实,对于众多男士衣橱的刚刚起步者而言,一件白色礼服衬衫可以解决一切--无论是老板的葬礼还是前女友的婚礼。它看起来总是不错,只要是干净、合身、所有纽扣都齐全、而且曾经熨烫过。确实,这看来可能是缺乏冒险精神的选择,尤其是与商务装一起穿的时候,但是体现优良传统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这与"看尽天下A片,心中自然无码"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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