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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衣日记(二)

男人帮的时尚范儿:In买Life之男人城邦 作者:周周


不生个儿子,就再也没机会当爷爷了

在衣着上,我个人偏爱毛衣,尤其是黑色高领毛衣,1968年,一向沉默寡言的演员史蒂夫o迈奎因(Steven McQueen)在影片《警网铁金刚》(Bullitt)中扮演一名旧金山警察,片中他身着黑色高领毛衣,便成功塑造了硬汉形象。我的纯爷们儿形象不需要"黑高领"来加持,但它确实能改善我没脖子或者脖子短的现实

Esquire的专栏作家山提(Shantih)也在1996年这样写道:"和黑色贝雷帽一样,黑色开士米高领套头毛衣永远都是完美的(豪斯特[Horst],埃韦德恩[Avedon],欧文o佩恩[Irving Penn]等人都是证明)。它能突出下巴的轮廓,没有它,就不能突出个性,它能衬托脸型;弥补缺点,让脸型更加匀称有形;黑色开士米毛衣可以搭配外套,穿出随意,如果需要穿衬衫打领带时你却没有,可以用毛衣搭配运动外套代替,这样看起来不一定比餐厅领班差。而我总是将毛衣的下摆塞入牛仔裤内,扎紧腰带,帽檐向后反戴,寻找马丁o伊登(Martin Eden)的感觉。"这段话充满我不熟悉的人名,但可以判断出他们都是外国潮人先贤,不过毛衣起初确实只是工人、农场工人和渔民的装束,看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英国电影,码头工人也确实经常穿粗棒针毛衣并留有一样粗壮的毛碴络腮胡。但后来毛衣受到了爵士乐时代都市人的热烈追捧,有了知识分子和城市人的参与,毛衣便改变了命运。对他们来讲,紧跟时代脚步,穿上有弹性的套头衫与抛弃僵硬的衣领和衬衫有着同样强烈的解放意味。

毛衣好穿曲难唱,一到秋天不管去哪里我都喜欢带上一件毛衣,但很可能它是不需要,这时候它应该在你身上什么位置?这就好像穿了打领结的晚礼服,手经常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一样 我回想了一下我的经历,这样的情况大体分三种见招拆招的解决方案--第一,挂在手臂上,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必用毛衣袖子打结,因此不会拉长衣袖。当然这样做会限制手臂的运动,让那只原本应该拿着鸡尾酒杯的手显得累赘。这时候搞不好就会给人传达出这样的信息--就属你丫臭美,这毛衣明显是多余的玩意儿;第二种,系在腰上。这样做的好处是实用且不引人注目。但是你的腰会因此粗上一尺,系得太紧还会弄坏毛衣。而它还会传达出一种信息"我是个实用主义者,也许我一会儿就要穿。吧台和姑娘都在哪里?";第三种,肩背式,也就是把毛衣轻松地搭在肩上,这样做出人意料地舒服且保暖。但人们也许会认为你得瑟地像个白痴,而且你说不定就是

要是你还没试过这三种不穿毛衣就可以臭美的办法,我劝你还是赶快试一下,比如第三种也被称为瑟斯顿·霍威尔三世(Thurston Howell III)的做法,要是年过四十再这么玩就会显得很花花公子。老话说的好--装了这么多年孙子,今后不生个儿子,就再也没机会当爷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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