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与其挑剔我不如帮我得A(2)

与其挑剔我,不如帮我得A 作者:(美)布兰佳


R表示相关性。我们都了解“二八法则”:在你部署给员工的工作中,80%的成果是通过20%的重点工作来完成的。因此,对每个人制定的3~5个目标应当与其工作有很强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每一个被选中的目标都应对公司的基层有着直接的、正面的作用,或者对员工的工作成果产生积极作用。例如,会计的SMART目标,可以定为迅速处理账目;人力资源的SMART目标,则可以是关注人员稳定性和旷工情况;市场职位的SMART目标,应当是提高品牌利润,或者对销售人员工作的辅助;供应链领域的SMART目标,则应当关注于成本的降低。

T表示可追踪性。我们并不希望制定一个不知如何实现的目标,在目标实现之前,也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实现目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对预期目标进行追踪。比如,在定期评估会议上,我们可以根据这一期间内员工为实现目标做出的贡献,来肯定进步,纠正错误,以此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人人都不希望事后诸葛,等结果出现之后,再对员工进行表扬或批判。

在这整整一年中,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良好的绩效,始于清晰的目标。

应当明确的是,对于员工设计“期末试卷”,员工能够真正明白上司对他有什么具体要求,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也是制定SMART目标的内在要求。SMART目标明确地告诉我们,对员工进行评价的目标只能是清晰的、可衡量的,而不能是模糊的、主观臆断的。

正如史蒂芬·柯维(Stephen Covey)所说:“所有的冲突,基本上都来源于期望的不同。”为此,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就员工的职责和目标问题与他们达成共识。

WD-40公司的规则很简单:在财政年度的末期,如果员工达到了清晰的、可衡量的目标,那么他们只要在“期末测试”的第三部分表现良好,与公司价值观相吻合,他们就会获得“A”。在WD-40公司,并不仅仅希望雇用工作效率较高的员工,还希望优秀员工也是个好公民,即,符合公司价值观的员工。这就意味着,如果员工与公司的价值观相左,那么即便他有很好的工作业绩,他仍然会面临事业危机。

执行

如果员工对“期末测试”的内容非常了解,并了解“期末测试”所要求的那些清晰、可衡量的目标,那么我们便可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一阶段,员工必须着手努力实现他们所认可的目标。这时,日常训练就开始发挥作用。而“与其挑剔我,不如帮我得A”的理念,也非常注重这一阶段。正如肯在引言中描述的那样,很多组织在规划目标后,经理们便将规划束之高阁,直到必须对员工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时,经理才迫不得已关注员工的绩效。或者,只有在员工们都很反常的时候,经理才会对下属的绩效予以关注。这些经理往往以泛泛而谈的预期作为管理手段。等到警钟长鸣时,他们才会开始行动,并介入其中。

在WD-40公司,赢得“部落成员”认可的“期末测试”,往往在财政年度的初期就开始实施。现在,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中的关键步骤:

在日常工作中,“部落首领”必须自始至终地与“部落成员”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和指导他们赢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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