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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打造专属你的营销策略(9)

营销管理哈佛观点 作者:(美)拉尔


泰勒梅德高尔夫

1997年,泰勒梅德被德国跨国公司所罗门集团壹佰高尔夫成立于1973年,1996年被富俊公司收购之前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与泰特利斯相反,它定位于普通球手,特别是女性和老年人。和很多公司一样,壹佰一开始生产木杆,最原始的一种是调节(Baffler)木杆。之后公司也开始生产铁杆,最成功的一种就是1993年推出的壹佰王(KingCobra)超大号杆头的铁杆。1998年总共的销售额和员工数分别达到了9.63亿美元和4650人。

屏高尔夫

屏是少数的私有高尔夫公司之一,它和CGC在铁杆市场上竞争。和CGC一样,屏也是以生产推杆起家。管理层很注重研发工作,屏以杆头前后和周边配重以及创新性的量身订做出名。

屏基本上只将产品分销给俱乐部专卖店的零售商,因为管理层觉得这样消费者才可以更好地找到合适的产品。另外一个原因是其他零售店无法模仿球的飞行,而管理层认为这一点对于顾客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很重要。但当意识到越来越少的人加入高尔夫俱乐部时,屏也开始向俱乐部外的零售商销售产品,以获得更多顾客。但屏没有参与任何和职业球手相关的代言项目。

管制的压力

1998年11月,美国高尔夫协会(USGA)给CGC设置了另外一道考验:测量所谓的球杆杆头“妙手回春作用”的测试协定的采用。卡拉威说:

USGA制定规则管制设备,我们正努力克服它的考验。那个声明造成了行业的恐慌。它认为球手们将球击得太远了,于是要废除大贝尔莎。我们举行了一个公关活动,向球手调查一个问题:“你并不想它这么做,对吧?”结果我们赢得了暂时性的胜利,USGA批准了大贝尔莎以及类似产品继续面市。但我们知道还有一些即将面市的产品会被废除。这对于CGC甚至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这个只适用于美国的USGA协定同时涉及业余球手和职业球手。事实上,世界上只有大概20个人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将球击得过远——而球杆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还有球手们更强大和场地条件更好的原因。CGC的产品服从了1999年协定的管制。但这确将引导未来CGC乃至整个高尔夫行业的产品开发。

零售渠道

俱乐部内、外都有零售店。俱乐部专卖店通常较小,选择较少,且在高尔夫球场内拥有很多私人和公共的设施。相反,俱乐部外的零售店在球场的外面,比较大,选择较多,通常按店的规模分成不同的类别。一些俱乐部外的零售店在服务和专业知识水平上有优势,另外一些的选址很吸引人,但所有商店的价格都很具有竞争力。正如一个零售商所说:“你必须有能力保持竞争性的价格,否则就混不下去了。”

无论规模大小的俱乐部外零售店都利用广告作为其营销策略的一部分。价格宣传经常出现在报纸上,而在电视上则出现得要少一些。行业大多数生产商都允许顾客宣传它们的价格,很多生产商只有极少的宣传价格限制。直到1999年,CGC才开始允许它的批发商顾客宣传其价格。在那之前,顾客只能通过广告传单或直接邮寄来做价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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