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不创新,即灭亡”吗(8)

世界500强的创新魔方 作者:(美)迈克尔·劳德


然而,如将互联网的部分拆分出去,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样做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组织,用公司名称加上“.com”的标签给其定位,之后(最重要的)将其从母公司拆分出去,使其独立。只有从母公司的等级制度与官僚主义中解脱出来,甚至只有当它对母公司的品牌和声望起到杠杆作用时,网络公司才能够在新经济中灵活地参与竞争。此外,衍生公司还有一个优势就是能够通过吸收母公司外丰富的新资本(也许包括大规模的公开募股(IPO)))更好地投资耗资巨大的新的创新项目。投资风险降低了,投资价值却提高了。该理论认为,创办衍生企业可以保留企业母合优势。甚至在给予子公司越来越多的自由、核心业务以及真正独立的企业组织所具有的资金时,这种母合优势依然存在。衍生企业的企业能量释放出来时,其价值也随之攀升。

此时,母公司就可以从通过新的组织结构、法律架构组织以及财务结构创造出的价值中获得自己的那份。所有老牌零售商,如沃尔玛、凯马特、玩具反斗城以及史泰博等,都对其在网络时代的未来进行了思索,于是企业的衍生网络公司数量剧增。而且人们对企业衍生的热情不仅局限于网络领域。在多种领域中,衍生企业很快流行起来,迅速成为一种解决创新资金、组织方式以及商业化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没过几年,多数因技术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衍生企业显然已无法独立维持下去。它们中的很多在挣扎着寻找适合自身的商业模式,却没能赢得市场。大量衍生企业被母公司并回或者停业,留下的只是少量微不足道的收益以及法律、组织上的混乱。问题不仅仅在于这些网络公司存在于一个对每个人来说网络泡沫已经破灭的时代中,因为许多非网络衍生企业的命运也样令人失望。令人激动的新的创新理论再次在实践中失败了。

当然,对于这种失败的真正原因的解释更为复杂。衍生企业能够解放并加速从创新中创造出巨大的价值。但这需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并且明确其真正的目的。衍生企业这一方式并不适用于将所有专利、产品、方法或途径商品化。决定是否将创新衍生出去、何时衍生以及怎样规划和实际如何执行都需要进行慎重考虑。知识带不来利润资产精简是一种与风险投资或运作衍生企业截然不同的创新方式。该理论认为:无论从内从外都不要做这件事(创新商品化)。根本就不要做。将其虚拟化,把重担给别人挑。在新经济中,真正的价值存在于知识产权(jntellectaal property,IP)中。只要建立以知识产权资产为中心的公司,建严密而积极的法律和财务结构(比如专利权和许可证交易),财源随后就滚滚而来。知识产权授权、资产精简模式的魅力在于你实际上不需要做很多具体的事情,只需拥有并操控主要的智力资产以及相关的无形资产。创建一个通过授权收集现金的虚拟公司,同时将在不能盈利的资产、工厂以及设备上的真实资金投资降到最少,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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