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吗?(5)

生活的意义 作者:陶黎宝华


现在,如果我们再来看看香港名流们的幸福观,很容易看出他们的观点和这两个哲学理论是相吻合的。它们在很多重要的方面有相似点。认为幸福需要满足的观点很像柏拉图的三重思维理论:对已经拥有的东西持积极态度并感觉满意,这首先需要精神上的健康,需要能用理性去调节个人的欲望。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也在好几处有所反映:第一,强调诸如健康、家庭、友谊等条件,这说明这些物质的、外在的条件对于幸福是必不可少的;第二,在成就之中找到幸福印证了这样的事实,即人类追求卓越,无论是智力上的还是道德上的卓越,都能产生幸福;第三,强调幸福离不开分享,这与亚里士多德强调道德美德和社会美德对于幸福生活的重要性相呼应。对于“享受和快乐是否是幸福所必需的”这个问题,答案可能很模糊,古今哲学家们也一直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

对于“什么是幸福”这个问题,当代英国哲学家安东尼. 肯尼(Anthony Kenny) 给出了另一种与前面的观点类似的答案。他认为人类的幸福包含三个元素,它们加在一起,可以进一步阐明和深化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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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满意。反映在对幸福的自我归因上,这是一种态度或思想状态。也就是说,满意指的是一个人主观上是否认为自己是满意的。这里强调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属性,而这是幸福的必要条件。

2. 福祉。指满足个体的需要,以及其他有益于身体发展的东西。在什么是对我们的健康有益的这个问题上,他人比我们自己更能作出明确的判断,所以这个元素就不像第一个元素那么个人化和主观化。这里强调的是,具有一些物质上的先决条件也是幸福所必需的。

3. 尊严。指的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照自己的选择来生活,其中包含三点:选择、价值和声誉:“要拥有尊严,你必须拥有一定的选择权和控制自己生活的权利,你的生活必须是值得的,并且拥有一定的声誉。”这里指出了幸福所必需的一些心理成分。但必须指出对尊严的要求表明了两点:一是表明没有自由和自主的生活不会是好的或幸福的生活;二是即便是自己选择的生活,如果没有价值和声誉,也不是幸福的。第二点可以通过这样的例子来理解:假设一个人选择过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没有意义,比如屠龙、把一块石头推上山或做白日梦。仅仅是他自己选择了生活这一点不足以使他的生活更好或更幸福。

论点摘要

快乐本身不是坏事(它内在不是坏的),虽然有时候追求快乐可能由于外在的原因而变成坏事,即当它的结果导致对个体长期利益的损害或者对他人的损害时。

快乐和幸福不是一回事。充满快乐的一生未必是完满的、自足的一生。快乐较少的一生也不见得就是不幸福的一生。没有快乐的生活是否可能是幸福的生活,仍是个问题。

为系统地、有序地组织个人生活,人需要理性能力来判断和思考,以确保生活中有一定程度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超越。

幸福的生活需要一定的外在条件,它们是不受个体直接控制的。这类外在条件包括福祉、健康、社会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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