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踢出戏院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小孩看电影是免费的,因为每个成人都可以带一个小孩进场。拉着陌生人的衣角看戏去,是那个年代的穷孩子最难忘的回忆。
妈妈不再带他上电影院,吴宇森便自己跑到美丽宫去,看准那些单身汉,便走上前去央求人家:“麻烦你,带我进去可以吗?”
凭着一副精灵可爱的模样,小小的吴宇森总是博得了同情,把他“认作”儿子带进戏院去。
“我那时虽然年纪小小,却已很懂得拣择。堂座两毫,超等四毫,楼上价钱贵一倍,但视觉享受和音响效果好得多。我拉着人家的衣角进了场,就一径跑上超等去。每次都是这样,我真的很喜欢坐超等!”
要得到超等的享受,可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些带位员,简直就是吴宇森这类穷孩子的克星。他们每次看见这群小捣蛋,就会立即拿起手电筒,扮演起执法者来。
小捣蛋呢,就像老鼠躲猫那样,一看见电筒光,马上就藏到椅子底下去,到处逃窜。直到那个带位的筋疲力尽,电影也差不多开场了,这时候小捣蛋就像山大王那样,大摇大摆地翘起二郎脚,看他们的大电影了。
也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吴宇森就尝过被带位员一脚踢出电影院的滋味。
“那一次我身上背着弟弟,拉着一个男人的衣角扮他的儿子。我一如平常,一进场便跑上超等去,没想到楼梯才上了一半,就给带位员一把揪住。他一巴掌掴过来,我一失足,和弟弟一同滚下楼梯去,那人赶上来,一脚把我们踢出门口去。我就是不服气,跑到戏院的侧门去,偷偷地从门隙往里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