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手推推管桐:“快回去,明天一早还要来接我呢。”
——按照风俗,第二天一早,管桐的确是要从自己家里出发,到县城宾馆里接新娘,而后返回家中举行婚宴。
管桐终于长叹口气,翻身下床,顺手把空调温度升高一点,再给顾小影拖一条毛巾被过来,仔仔细细地把她覆在被子里,这才吻一下她的额头,转身离开。
顾小影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在唇角绽开一小朵微笑。
是的,彼时的顾小影,还满是一腔孤勇。她不知道婚姻其实是件再琐碎不过的事——而之所以婚姻源于爱情却不等于爱情,恐怕就是因为没有哪种爱情,能抵挡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那些琐碎的消磨。
但,哪怕是多年以后,她都并不觉得当时的鸵鸟行为有什么不好——虽然把脑袋扎进沙子里只能躲避一时的烦恼,但总好过每天都沉重地活着。
或许这的确是种掩耳盗铃,但她认了。
因为她想:她爱的是管桐,而管桐无法选择他的父母,所以她总不能因为这些事,而否定管桐这个人。那么,在有些时候,适当地做个鼠目寸光的人,或许比高瞻远瞩的人,过得更安逸、更幸福……
带着这样的自我安慰,顾小影放松地把自己扔进被子里,昏然睡去……
(2)
现在,故事回到本书开始时,那场炎热的婚礼。
午后的太阳威力无比,顾小影一边跟着管桐一桌桌地敬酒一边苦闷地想:为什么自己带了所有化妆品,却独独忘记带防晒霜?
真是太缺乏战斗经验了!
而且,更恐怖的是,日晒带来的不仅是高温,还有源源不断的汗水——你见过花了妆的女人有多恐怖吗:随着粉底液被汗水冲得七零八落,脸上的毛孔都好像胀大了无数倍;眼线晕开了,远看好像熊猫眼;眼影、腮红统统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只能看见眼袋变深、汗水沿着鬓角流下来……
那可真叫一个落魄。
可是顾小影自己看不见——如果不是表妹提醒,顾小影压根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惨到比女鬼好不了多少。
到了这个份儿上,顾小影也豁出去了,干脆撂下杯子进了屋,三下五除二洗净了脸,只抹上一层保湿霜,再换上一条比旗袍稍微凉爽一些的红裙子,这才重新回到院子里。说来也真是奇怪——那天除了灼热的太阳,连一丝风都没有。
烈日下,顾小影似乎都能感受到自己没有涂防晒霜的皮肤正在一点点灼烧起来,直到烧出一片火辣辣的疼。
而且,当地居然还有个无比诡异的规矩——来宾不能爽爽快快地喝完新媳妇敬的酒,而是要教训三两句、提点四五声。结果区区六桌人的敬酒程序就被拖了很久才完成,当那些顾小影怎么也听不明白的方言滔滔不绝地从那些她也分不出来姓甚名谁的嘴巴里叽叽咕咕地絮叨出来时,顾小影除了努力咧开嘴做微笑状,别的什么已经都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