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你真是太客气了,我一个懒人,最不惯这些,能有好皮肤才怪。”夏芒只是客套的应酬,心里盘算着这餐饭什么时候结束,她该如何借故偷溜。平生最不喜欢这种场合,何况还有自己不喜欢的人在,又奔波了一天,实在是累人。
“我觉得芒芒的皮肤真的很不错。”SANDY还没开口,一旁的程默笑看着夏芒语意暧昧。
夏芒手中的刀叉险些掉在盘子上,回过神来的时候行为高于意识,桌下的右脚已狠狠踩上了身边人的鞋子。他居然叫她“芒芒”,还说这种暧昧不清的话,这不表明了两人非一般的同事合作关系嘛!
夏芒承认自己有些做贼心虚。
程默脚上“遇袭”,脸上的笑容却丝毫不减,连带眼里都有了笑意。当然,脸上眼里有笑意,笑意中还有一丝心照不宣明了意味的还有大设计师POLO和他的美丽助手SANDY。夏芒没时间解释,甚至连脸红的时间也没有,手机便响了。
“阿晖?”夏芒借机离席,顺着服务员的指示,一直到洗手间外边人少的一侧接起电话。
“芒芒你在哪儿?”电话里萧凌晖的声音有一丝兴奋。
“呃,我在S市,出差。”一想到萧凌晖这时候打她电话很有可能是请她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夏芒便很有种扼腕的惋惜感。
“什么时候回来?”
“礼拜三。”
“芒芒,你不会一个人出差吧?迷路了怎么办?”萧凌晖同学对这方面的问题总是很关心。
“死阿晖,你以为我三岁小孩啊,迷路了也能打的,又不是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治安基本靠狗的地方。”路痴是夏芒的致命弱点,因此也是她的最高忌讳点,谁在她面前提她路痴的事,她就会在心里给那人的印象分倒扣十分。所以,萧凌晖在夏芒的心里,已经负分得不能再负分了。
声音一重,就引来旁人的注目。夏芒三言两语就将萧凌晖打发了,约定等她周三回来,由萧凌晖替她“接风洗尘”——其实夏芒就是找个名目蹭人家一顿。
接完电话回去的时候,另三人已经吃完。夏芒本就已吃得差不多了,又跟着小坐了会儿,四人皆有离席之意。
“默,不如找个地方坐下喝一杯吧。”POLO看着程默,又看着夏芒道,“夏芒小姐不会拒绝吧?”
“我不会喝酒,去了只怕扫了各位的兴,而且今天赶来赶去,有些累了。”再驳大设计师的面子,夏芒也得“垂死挣扎”一下。
对了,相比于“路痴”,现在夏芒对“酒吧”更敏感更忌讳。
“就坐坐放松放松,夏芒小姐不喝酒可以点别的,明天的行程挺满,我们早点结束。”大设计师说得诚恳,脸上的笑容也格外的真诚。好像生意往来应酬都是这样一个流程,少有吃了饭就散伙的,夏芒一时倒也难拒绝。
酒吧街的某酒吧,入内便感觉到浓浓的S市风情,老电话、留声机、明星海报,无声述说着S市当年全盛时期的几分流风遗韵。四人入座后,唯有夏芒一人点了鲜榨果汁,另三人并无异议,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继续聊天。SANDY是这里的常客,与吧台调酒师和服务员都挺熟,不时与人打招呼,偶或私语几句,回过头来就冲着另三人笑道:“程董,你真是太有魅力了。若不是有我和夏芒在,只怕现在你身边围满美女了。”
SANDY说这话的时候自是看着程默的,POLO闻言也将视线移到程默身上,唯有夏芒看也不看人,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当然,由于夏芒不看程默,自也不知道她朝天翻白眼的小动作程默都看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