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芒一脸黑线,平生还真没遇到过这样难应付的人。一般的男人,若追求邀约被拒,顶多下次加油,再不济稍有点自尊心的,碰壁之后也会转个身,给自己休息调整的时间。当初大学里追她的那些男生,大半不都是半路放弃了吗?可是程默的坚持又与当初许文灏的不同,许文灏是默默坚持,细腻而柔情;程默却截然相反,主动出击,把人家的生活搞得一团乱,让人不能忽视他无视他,他完全是个异数,不能说他没自尊,只能说他太自信,太强势。
夏芒怒极反清醒,既赶不走,那就无视他吧。躺回床上扣好睡衣的扣子,索性假装睡觉。无奈越想睡觉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好半晌,又见程默斜躺在沙发上不着急不说话,不看电视不上网,愈发头疼了。
没过多久夏芒就投降了,没办法,人是自己开门让进的,现在想将他请出去貌似就只有答应他出门去劳什子的鬼地方了。
夏芒抱着衣服进浴室,仔细地锁了门,快速地换了衣服,披着头发,只梳梳整齐,开门。
“走吧。”夏芒低头找鞋子。从刚才迷迷糊糊地开门一直到现在,她都是光着脚丫子的。可是真奇怪啊,鞋子不是应该在入口处吗?怎么没有?
“找什么?”程默闻言终于从沙发上起身,笑看着夏芒光着脚丫踮着脚尖四处转圈低头寻找。
“鞋子。”夏芒伸手去推挡住她视线的男人。
程默“哦”了一声,继续笑看着夏芒一边踮着脚尖歪着脑袋四处找鞋子,一边口中是奇怪的自问自答。
“是不是这个?”程默弯身从沙发下摸出一个鞋子递到夏芒跟前,眼里全是满满笑意,戏谑地问道。
“是的是的,就是它。”夏芒脸上乐开了花,亲人啊,终于把你找到了。
夏芒一把夺过程默手中的鞋子,扔在地上,也不穿袜子,直接伸脚。
“这是右鞋。”程默说这话的时候叹了口气,还很配合地摇了摇头。
“呃……”夏芒连忙缩回左脚,换伸右脚。怪不得一直穿不进去,还以为是没穿袜子的缘故呢,“那左鞋呢?”
这话问得自然而然,一如平时在家里找不到东西就问夏妈妈一般。程默居然也不觉得唐突和意外,径直走到电视机柜一侧,弯身将电视机柜与墙面相贴的小角落里的另一只鞋子捡起来。夏芒满脸黑线地翘起左脚,右脚一跳一跳地来到程默跟前,接过左鞋穿上。不明白为什么她四处找鞋的时候,明明视线也有在电视机柜周围飘过,怎么什么也没发现?更不明白她不过就是进门伸脚甩掉鞋子然后拿上衣服去洗澡,怎么这两只鞋子甩的位置这么隐蔽?
“走吧走吧,早去早回。”夏芒心里郁闷,将程默像赶苍蝇一样赶出了房间。
直到坐上车,夏芒才发现时间尚早,现在才八点多。
“饿吗?”
夏芒老老实实地点头。他既会这样问,肯定一早看穿了她的借口与谎言,知她到现在还没吃饭。既然出来了,吃点东西也是好的。
谢天谢地,夏芒终于吃上了中餐,还是以海鲜为主。连吃了几餐西餐,夏芒光想到牛排两字就想崩溃。所以,面对一桌海鲜心情大好胃口大开的夏芒,连带地觉得坐在她对面的男人也没这么讨厌,至少不影响她的胃口了。
在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面前,那是根本不用维护美好形象的;在喜欢自己的男人面前,更是应该暴露本性,不给对方以幻想以及幻想破灭的机会。如是一想,夏芒便完全放开了,海鲜多是贝壳类的,夏芒跟前的“尸骨”越堆越高,很是吓人。夏芒心满意足地吃饱喝足,一直拒绝服务小姐帮她换盏碟,心里暗暗希望自己这种吃相跟吃量能将对面那人的非分之想统统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