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