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公婆和家中大姆、小姑小叔,我便跟着族叔,随着何副官上路了。步行到桂林城,已经是太阳落山。第二天族叔带我上大街买些毛巾、牙刷之类东西,我走在街上,自觉周身土气。城里妇女与农村大不相同,我的发髻,还簪着银簪子。看见城里的年轻女子,盘两个髻,或梳辫子,都扎五彩头绳,结婚了的盘一个髻,很少见到用簪子的。不过,那时女人行街的还不多,大街上也并不怎么闹热。在农村,我就听说过,城里人的脚是三寸金莲,好秀气。这次我看见了,原来那“三寸金莲”并不见得秀气,走起路来,慢慢吞吞的,好像只见退步,不见前进。路上遇上前后有人,便再不敢挪动脚步。不过,听族叔说,出来独自行街的多数不是富家女子,富人家女子出门,总要人搀扶的。我想这样“秀气”,我们农村女人一辈子不学也罢,要是个个都“秀气”起来,怎么挑得起担子,怎么下得田呢?只好做个稻草人立在田中去吓鸟儿了。
在桂林城住了两天,我们便又上路。一路上,又坐船又乘轿的,才到新会。
说起坐轿,我是真不愿意,觉得坐船犹自可,坐轿则何苦呢?同样要走路的,倒要两个人来抬,又不是小脚。但是何副官说:不坐轿赶不上时间到新会,李营长要着急的。
新会是广东省最富的一个县,那里青壮年人几乎有一半以上到南洋和旧金山去做工,其中亦有做小买卖的。这些人漂洋过海,历尽艰辛,好不容易赚些钱回来,有的连命也送了。说来谁也不愿去冒这性命的风险,不过在当时社会太过腐败,人民无以为生,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去拼拼命碰碰运气。也有许多人拼死拼活,积得了钱回来,衣食无愁,从而发家致富,开发工商业的。因此,这个县比其他县富足,商店林立,城里面人来人往,比桂林要热闹得多。
我们到新会那天,已近黄昏时分,何副官怕我丈夫等急了,船靠码头,便直奔营部。我与丈夫一别多年,见面自有一番高兴。我看他比才结婚那几年老成持重了,也比在南宁将校讲习所时威武多了。这时他更开通了,一见面竟当众笑嘻嘻地给我掸衣衫上的灰尘,把我羞得面红耳赤,就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丈夫倒像个没事人儿,丝毫不觉得什么,一迭声叫掌灯开饭,并跟族叔见面道乏。
刚住下两天,便有一位女人来看我。她后面跟着个年轻姑娘(就是有钱人家的丫环),还跟着抬食盒子的。她吩咐抬食盒子的人放下食盒子之后退下,才向我笑嘻嘻地走过来。这女人的打扮真叫我吃惊,只见她头上戴的那些珠花子、金簪子、耳坠子,边走边颤悠悠的。身上穿的,我也分不出是什么料子做的衣服,大概就是戏班子里面所讲的绫罗绸缎吧。她一走过来,我便觉一阵眼花缭乱,香气扑鼻得难受,她走近我,径自伸手出来要拉我。我看她那手,白的白、红的红,嫩得不像人手,倒像刚洗干净的一把葱。那手上戴的戒指,腕上戴的镯子,全是金的,玉的。还有一边手戴两只不同样的金、玉镯子。慢慢地我才又看到她的脸,擦的粉好厚,嘴唇血红。但我觉得她并不好看,还不如我们同村龙家大少奶奶叫人看了舒服。就连她身边那丫环,看起来也比这个女人顺眼。大概是我看不惯这样满脸涂脂抹粉的女人吧。这女人,她也在打量我多时。然后,一把拉起我的手直摇,并说:“李太(广东话,不叫李太太,只叫李太),我来迟了,本当前天就来的,因我男人请客,我没得空。”还说:“你初来乍到,有什么不便,尽管叫附弁来叫我。李营长有公事,就让我陪你行街,看大戏,逛街买东西吧。这里的大戏班子好出名的,李营长不得空,一切有我呢。你住的这地方也不够清静,我那边有的是空屋,请你同李营长搬过去住怎么样?”她一连串的话,我连插嘴的份儿也没有,只有着眼瞧着她笑。这时我也不觉得腼腆了,因为觉得这个女人,倒比在农村看调子有趣。她站在我面前,直似唱戏,就欠个锣鼓声。不过,我并不喜欢她。事后,我丈夫告诉我,这女人是新会一个大绅商的太太,这些人,我们是不好来往的。至于怎么不好来往,我也没问个究竟,觉得这种花蝴蝶似的女人,和我是合不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