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住下不久,家中亲戚们亦纷纷送子女来跟我,以便读书。其中男孩子们居多,分别就读于小学、初中、高中,如德明大伯的大儿子秋芬、刘家四姑的儿子仁生、朱家五姑的儿子邕生、表侄刘水保、玉森叔祖之子李任堂、敬修表弟之女琼英、同乡李镇业等。年长一点的则由德邻供给他们寄宿在学校,其余的多数跟我住。来了这一群少年儿童,家里可热闹了,每餐吃饭总有十个人以上,坐不下宁愿在背后站着,在背后伸筷子是不好夹菜的,便想出一个办法来,轮流着站,也要图个喜欢凑个热闹。到了学校放寒暑假就更不得了,都搬到我家。住不下,男孩子们便上楼顶晒台打地铺。那时广州人时兴穿木板鞋,那木板鞋有个好处,夏天穿起来凉快极了,走起路来,踢踢踏踏,响得有好听之处,也有聒耳之时。比如你出到大街,听见那些家庭主妇以及来自顺德的自梳女(她们除了隆冬腊月,其余时间大都是木板鞋不离脚的),走在那石块地,水泥路上,满街响起踢踢踏踏之声,很有节奏,也特别有趣。若在雨过天晴,泥土不扬时,更觉悦耳。有人说这是羊城一景。我初去时不习惯,后来也慢慢学会穿了,但平时我还是不穿的,只是在洗澡时穿它特别好。家中孩子们也人各一双,在晒台上来往追逐,把个屋顶都踢翻了。那就不但聒耳,简直叫人头痛了。每逢这个时候,我只好一声断喝。这班孩子才又一个个脱去木鞋,蹑手蹑脚地不敢出声,缩头缩脑地吐舌头,朝我做鬼脸,让你奈何不得。幼邻则说:“妈,你这么恶,谁都怕死你了。”我说:“怕才好,不怕,你们会闹翻天。”说来也怪,这班孩子平时在家称王称霸,父母讲不听,就听我的。只要我一出声,他们便服服帖帖,规规矩矩了。我平常是不作兴骂人的,就连婢女我也不打不骂。只是在她十分不听话时才骂她,甚至也打过巴掌。记得有一次我打了梅兰,她非但不哭,还笑。我问她,打你不哭倒笑?她说:“大夫人,你打得一点不疼,我哭什么呀!”尽管我很少责骂人,但人人又都怕我,大嫂对我说:“这是大夫人有威风,镇得住;不然的话,这个家便变成孙悟空大闹天宫了!”
那时我家生活并不奢侈,大小十多个人吃饭,每餐只不过五六个菜,早餐一贯是各人自理,我自己不吃早点。人家说我节约,我只是没有这个习惯罢了。仍然是大嫂管饭弄菜,她自从在南宁跟了我,一直得到我的信任,我并不把她看作用人,我把她同亲人一样看待。有了大嫂这个好管家,我一切都不用操心,每月把钱交给她,由她去经营开支,从来没和她算过账。大嫂弄的饭菜不但可口,且常常更换菜色。手脚麻利,不慌不忙地按时开饭,从没误过孩子们去上学。晚上还教婢女及我的一个外甥女认字,给她们讲典故,讲社会见闻,真是难为她了。可惜到广州的第四年,她忽然一病不起,死时才四十出头。
我在广州,一切生活费用都是由驻粤办事处供给,广西驻粤办事处主任是王逊志(即王象明)。
那时在广州有白姑太(白崇禧将军的姐姐),她带领着一群孩子在广州念书。我们之间虽有来往,但极少互请吃饭,一方面因白姑太是教门人,不吃猪肉,到别人家吃饭很不习惯,二来我们又都经管着一群孩子,一出门总不免一大伙跟着,也就不轻易到人家做客了。
还有漆道微太太、王逊志太太、黄季文太太等,她们也是为送子女到广州就读而来客居的。常常是她们来看我,邀我去逛公司买东西,去观光广州名胜,如中山纪念堂,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去白云山烧香拜佛,去荔枝湾吃艇仔粥。其中有两件事是我记忆最深的,一是年三十晚游花市,二是到城隍庙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