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顿时响起零零落落的嬉笑声,主席的脸也有点红,说到底他也不过是大三的学生,想了几秒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咳嗽一声道:“请大家专心开会,其他事情散会后再做。”
听了这句话,女孩子还瞪着满是泪光的眼睛不知所措,马煜却腾地一下红了脸。
会议继续进行,间歇还有人好奇地往教室后方张望,一律被马煜瞪回去。瞪完了他扭头,看见女孩子正伏在桌上不住地哈气,偶尔还发出“嘶嘶啦啦”的声音。马煜想想刚才让人欲哭无泪的尴尬,忍不住苦笑。
也是那天,马煜弄明白了两件事:第一,教学楼里本没有老鼠,吃零食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很多假老鼠;第二,永远不要在女孩子吃东西的时候越过她的方向伸手扔报纸,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发出吸引众人目光的“哎呀”声。
于是,那天散会后,马煜就在无数好奇的目光中追赶上这个女孩子,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喂,你害死我了。”
女孩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我咬到舌头关你什么事啊?”
马煜看见她那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就来气:“关我什么事?你没见大家都以为我非礼你?”
女孩子很有兴致地看看马煜,说:“谁非礼谁啊?就凭你?”
马煜目瞪口呆——这,这,这还是民风淳朴的礼仪之邦不?
那是九十年代中叶,长得很帅却很单纯的男生马煜第一次被一个女生给震撼了,因为她下面说的那句话是:“马煜,不如我做你的女朋友,让非礼合法化?”
那天,偌大校园中,马煜记得自己只能惊恐地瞪大眼。
苍天啊!大地啊!马煜你这十九年白活了!
你,你,你居然让一个女孩子给调戏了?
那是四月,丁香花开了,香气四溢。朗朗乾坤,马煜看着面前女孩子鬼灵精怪的眼睛,痛不欲生。
那天,马煜还弄明白了第三件事:喜欢吃零食的假老鼠名叫艾宁宁,外语学院英语系大一学生,学生会外联部干事,性格开朗——这个,马煜深有体会。
马煜问艾宁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艾宁宁又笑了:“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啊,你参加学生会竞选那天多少女生都来给你投票,你怎么一点都不感恩呢?”
马煜莫名其妙:“真的假的?”
艾宁宁捂着自己胸口做痛苦状:“你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枉我把我那票也投给你了。”
马煜不吭声了,开始后悔和艾宁宁说话,转身快步走起路来。
艾宁宁在后面喊:“慢点走,慢点走,步子迈那么大干什么?”
马煜回头看看艾宁宁,纳闷:“我要回寝室,你去哪里?”
艾宁宁抓住他的袖子:“不是我说你,马煜,你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和女士一起走路,好歹也要考虑对方的步幅,你这么大的步子,对方如果穿裙子,多尴尬啊,难道能让人家一路小跑跟着你?”
马煜看看她抓住自己袖子的手,视线上移,再看看她正不满地看着自己的眼睛:“你可以选择不要跟着我。”
艾宁宁笑了:“那哪儿行啊,我好不容易才认识了管理学院最帅的男生,怎么着也得显摆一下不是?”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女生寝室楼楼下,马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艾宁宁一边扯着自己的衣袖一边冲楼上喊:“402!402!402!”
马煜愣在原地,只见楼上一个女生从四楼东头的一间寝室里探出头来,往这边看一下,一愣,使劲往外伸伸脑袋,然后缩回去,两秒钟后,那个窗户里就伸出六个脑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