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
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七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八
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兮,这些应该是故事里的情节。颖说,你知道安史之乱吗?你不知道吧,安史之乱中他从军。韩辟为书记,柳氏却削发为尼。柳氏应为它流下离别的泪。这一别就是经年,经年啊。
颖说,都是铁蹄,踏碎这人间真情,劳燕分飞不过两行清泪。颖给我念的,是韩翃赠予柳氏的《章台柳》,颖说,你知道男人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所爱之人被蕃将劫去,刻骨,切肤。颖念得如此动情。字字句句。锥心泣血。她突然间哽咽,无法抑制,仿若她已于柳氏融为一体,捧金呜咽。而后她将我放下。伫立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临水街。颖牵着我的手,兀自念叨起我尚未认识的字句: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那时我并不理解大人们的爱恨情仇。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融化了的奶油蛋糕。我并不知道,这是柳氏所和的词。遥相呼应。心有灵犀。经年之后,我于词集上读到《杨柳枝》,惊叹于柳氏的才情。仿若看见她揽镜自照感叹韶华易逝。离别恨。断肠泪。
我问颖。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颖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
那段时间我常流连于颖的房间,听她吟咏诗词曲赋。我幼小的心灵在此得以浸润。细水长流,绕过曲折回环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