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试试。”他含笑地看着她吃惊的模样,眼里自然流露出一个男人能给自己所爱的女人幸福时的自豪感。
杨杨抬头看他,然后又回转过去看鞋子,他为何要送她这么昂贵的高跟鞋?
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期待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小时候,她经常会偷偷穿她老娘的高跟鞋,听着高跟鞋“嗒嗒”的声音,她就会兴奋得满脸通红,仿佛自己变成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
那时候顾方文对她说,等他长大后赚到了钱,就买一双全世界最漂亮的高跟鞋给她。那一刻,她真的相信他们可以走很远,她能等到他的高跟鞋,她会穿着他送的高跟鞋一起走向红地毯的另一端。于是她等呀等,却等来了他全家移民的消息,突然间他就这样消失了,带着一双高跟鞋的梦一起走了。
长大后,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高跟鞋,穿上才发现原来高跟鞋看着漂亮,脚却很受罪。有点儿像爱情,痛并快乐着。她给自己买了很多双高跟鞋,但大都是五厘米的高度,因为有人说过,高跟鞋最完美的高度应维持在五厘米,因为能够得着梦想。
“怎么啦?不喜欢吗?”潘承希拿出高跟鞋,低下身子,脱下杨杨三级残废的高跟鞋,套上Ferragamo。
“看看,喜欢吗?穿上高跟鞋的女人最有魅力。”
她看着套在自己脚上的鞋,竟然会那么的合脚!而且是最完美的高度五厘米。杨杨抬头看着他嘴角的那抹笑容,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穿三十七码?”
“有心想知道一件事的话,平时多留意一下就知道了。”他满不在乎地道。
“老娘,爱情是什么?”高中时,她曾经这样问过她老娘。
她老娘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倒了一杯白开水在她面前,“这就是爱情。”
爱情,是一杯白开水?她不懂,就如同她也不懂为何顾方文会不辞而别一样。
“闺女,爱情有时候就像一杯白开水,你加进糖,它便是甜的,你加进盐,它便是咸的,爱情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其实一切在乎你的选择。”
“老娘,你为何会喜欢上老爹,是因为他在你的白开水里加了糖吗?”
“不是,”杨氏顿了顿才回答道,“是因为他够细心,你老爹虽然不是老娘喜欢的小白脸类型,但胜在人够细心,爱情在生活的琐细中慢慢地渗入心田,只有这样那个人才能真正地成为你的另一半。闺女,等你长大了,找男人时,那个男人不一定要很优秀,但必须很懂你。”
“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坏了?”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这段时间来他所做的一切她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他总是很细心地照顾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花心思逗她开心。于莉骂她是个没心没肺的残疾人,说这样的男人她都不接受,如果有个男人这样对她,她宁愿折寿十年。
“心有灵犀一点通啊。”他眨眨眼,有点儿小孩子卖乖的感觉。
“切,鬼才相信你。还有你在外面等了很久?”车子里有十几根烟头,他平时很少吸烟,至少很少在她面前吸,因为她不喜欢烟的味道。
“嗯,三个多小时吧。”潘承希轻描淡写道。
杨杨心头一暖,那种温暖透过四肢百骸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侵袭进她的身体。
“是不是很感动呢?”他似笑非笑地扯着嘴角,突然身子向她压了过来,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个拳头左右,可以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
她吓得想后退,却没有退路,他的气息暖暖的拂在她的脸上,有点儿痒,“才……才没有呢。”声音说多心虚就有多心虚。
“没有怎么会脸红了呢?”他的脸越来越往前,说话间,轻轻地碰上了那片红唇……
“啪!”
“……”
“我……你……你脸上有只蚊子,很大的一只,你看……”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杨杨马上展开自己的手心,一只蚊子的尸体沾在她手心上,血迹斑斑!
潘承希黑着脸,咬着唇,看着她手里的死蚊子,胸膛里那团火更是燃烧了起来。从后视镜中看到自己的脸上红了一片,这女人下手够狠!这还是他第一次被女人打耳光,而且还是Kiss的时候。
“我看它在吸你的血,你知道蚊子传染疾病吧,我……”我是为了你着想,可后面一截话在他的瞪视下消失在空气中。
他吐出一口气,狠狠瞪着她,好像要把她吃掉一样,良久才大力扯了张纸,擦擦自己脸上的蚊子血,转过去,启动马达。
她这才稍稍吐了口气,差点儿就死在他的眼光里。
杨杨下车后很久才平复自己兴奋过度的心跳,那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然后傻傻地笑了两下。突然又蒙住自己的脸,然后又想起她的手打过蚊子后还没有洗过,连忙从包里面拿出“心相印”纸巾擦嘴唇和脸……
回到李宁的公寓,李宁还没有回来,她洗了个澡后方才想起和李宁的约定,连忙拿起手机拨过去,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有人接。
“宁,不好意思,我……”
“你这死丫头,你在哪里?”李宁那里很吵,杨杨听得很吃力。
“我在公寓里,你还在酒吧吗?”她看了一眼壁上的钟,已经十一点多了。
“你马上给我过来,否则姐妹都没得做。”李宁似乎很High,她隐隐约约听到有男人的声音。
明天还要上班呢,她犹豫了下,那头李宁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在客厅站了会儿,她走进房间里,换了套衣服,走出门前,她在鞋柜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套上了那双五厘米的Ferragamo高跟鞋,轻轻关上门,拦截了辆TAXI往红魔酒吧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