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岚一愣,有些尴尬地道:“那个……和平饭店正在内部装修,听说要到2010年才重新开张呢。”
“哦?哈哈!”中年男子洋气十足地耸耸肩,“那我们就2010年去!”
程岚脸上笑着,心里也不由赞叹眼前的男人,要是所有的客户都是这样该多好!想起那些财大气粗的所谓农民企业家,程岚就只有叹气的愿望。
“我们刚刚买下了远大的冠名权,这事你知道吧?”中年男子话题转换的速度快得让人跟不上。
不过他说的这件事是这个月本城最轰动的消息之一,主营快速消费品的展腾集团买下了原远大足球队的冠名权,从此这个世界上没有远大足球队,只有展腾足球队!
“当然知道啦,签约的场面真是盛况空前!”程岚恰到好处地恭维。
“下个月初球队会去云南基地训练,而且会在那里和迈阿密巡逻者队踢一场友谊赛。所以,我们打算在比赛的同时,在当地搞一次产品发布会。你们公司想不想试试呢?”
“啊!当然啦!”程岚有些吃惊,产品发布会虽然只是小项目,但这已是在给他们机会了,“谢谢您,顾先生!既然时间不多,您看我们几时去您公司洽谈比较合适呢?”
“明天吧,我会叫市场部给你电话约时间的。”中年男子有些好笑地看着程岚难以抑制的欣喜,似乎自己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我还有个会议,先告辞了。”
当程岚重新置身于钢筋水泥的森林中时,突然发现38℃高温居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困扰。她拼命地抑制住给上司打电话报喜的冲动——不见兔子不撒鹰,在拿到合约之前,连一丝口风也不能漏出去。
今天的这场会谈比她预想中的时间短,这就意味着她可以提前回她的小窝去了,刚才她手下的实习生娜娜给她发来短信,说曹丽那个女人也不在公司。很好,大家一起消失不见那是最好不过。
弯曲的街道,斑驳的梧桐,小巧的便利店,这就是程岚的居住环境。她花三分之一的薪水,来租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房间,最大的原因就是这间屋子是在一栋老洋房里。
程岚的死党——安琪总是嘲笑她骨子里的小资情调。可是没办法,七年前她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了这一片当年被称为“法租界”的街区。每当星期六的下午,她都会坐在自己那小小的阳台上喝茶,每当她看到楼下花园里的野花开得娇俏宜人,便会觉得这笔房租完全值得。
程岚在街角的便利店买了一杯酸奶,算是充饥。程岚正在减肥,每次看到安琪那标准的“S”形身材,她都会产生把自己活活饿死的冲动。
回到房间,她还没来得及打开空调,熟悉的乐声便响了起来,是那首《外滩18号》。这首歌一推出,公司里几乎所有的员工都将手机铃声换成了它。每次电话铃响,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自己的手机,场面是热闹又滑稽。
“喂,在哪儿呢?”
说话人的口气横冲直撞,一听就知道是安琪。只要身边没有异性,这个妖女就会用这种粗鲁的语气说话。
“刚到家,你呢?”
“我能在哪儿啊!那什么,晚上七点,黄埔会,记得穿少点儿过来!挂了!”
“喂!喂!!”
程岚皱眉瞪了手机半晌,又给她拨了回去,“琪琪,我今天挺累的,不想出去吃饭。”
“再累也得来,我介绍你认识我男朋友。”
程岚对天翻了个白眼,“见你男朋友为啥要我穿得少点儿?”
“呃……说习惯了。没事,我有自信!记得准时啊!”
又挂了!程岚无奈地摇头,黄埔会!可怜的男人,那地方多贵啊!
安琪是搞对外汉语的,大学毕业后受不了外企的压迫,就进了一个语言学校,专门教老外学说中文,一个星期才工作三天。她这人素来吊儿郎当的,从不把领导放在眼里,有时候想去某地旅游了,也不管手头有没有课,抬腿就走人。她倒也记得请假,不过那架势就跟发通知差不多。
照这种工作态度,老板早该炒她鱿鱼了,可偏偏就有一帮子老外学员爱上她的课,还死命地给她介绍新学生,所以安琪在那所学校里基本上可以横着走。
不过,程岚知道,别看安琪这人性子大大咧咧,仿佛什么也不在乎。其实,她的心里一直有个特执著的愿望——移民!用安琪的话来说,她出生在本国完全是一个误会!她这颗小小的种子必须撒在大洋彼岸的肥沃土壤上,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对于这种典型的“外国月亮比中国圆”的理论,程岚虽然鄙弃却也有几分理解。安琪从思维方式到行事作风基本上没有与国人接近的——就冲她大冬天的还喝冰水的习惯,国人谁能受得了?还是由她去荼毒外国友人吧。
七点……程岚看看钟,也就两个小时了,连忙冲进了卫生间——去黄埔会那样的地方,总得收拾收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