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听着还算顺耳。就冲这句话,我要做的事就这么决定了。
我把包袱打开,露出里面的两三件衣服和几件首饰,把它们都推到了她的面前。我不怎么认识金银,但是看那几样首饰做工都还不错,应该算是好东西吧。
兴嫂子大概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你……”
“兴嫂子,这些东西你拿去当了吧。”我字斟句酌地说,“我吃住都在这里,又帮不上什么忙。这些换了钱回来贴补家用吧。”
兴嫂子明显犹豫了起来。
“总不能叫你们白养了我。”我补充说,“就当是我住这里的房钱饭钱好了。”
她还在犹豫。我算看出来了,这女人还真是个善良的人,自己虽然过得不好,却也不愿意理直气壮地占人便宜。我把东西又往她面前推了推,既然暂时还得住这里,搞好军民关系还是必要的。
兴嫂子犹豫不决地收下了,再看我的时候,目光里就多了一点歉疚。我趁热打铁地补充了一句:“这事别告诉兴叔和小虎子。”
这算是我说话最多的一天了,自从发现这个不是西夏的身体,我就不怎么爱说话了,因为声音不是自己的。至于相貌给我造成的困扰,并不算大,因为我原来就不爱照镜子,现在不过是延续这个习惯罢了,反正从镜子里看到的也是别人的脸,一个八岁的孩子的脸。
我的收买举动果然是有效果的,那天晚饭的时候,兴嫂子很主动地给我又多添了半碗饭。
在我把自己的家底全部送给兴嫂子的第三天,她去了一趟镇上。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她手里提着一口袋面粉回来了,除此之外还有两三块布料。我猜是把我的家底给当了。
接下来的两天,她用一块上面印着小碎花的红布给我缝了一身短袄,我这就算暂时在他们家安身了。
山村里的生活很平静。也许有些过分平静了,很多年没有享受过平静生活的我,一时间还真是很难适应。
手脚又开始发痒。我再一次发现,早晚练习拳脚的习惯实在是很难改变。
于是,好奇的小虎就成了我的第一任观众。
两天之后,小虎正式上岗成为我的第一任陪练。
不过,有陪练的日子只持续到了第三天的晚上。
天擦黑的时候,我正和兴嫂子在厨房里准备晚饭,有人推开了院子那个吱吱作响的院门,扯着嗓子喊:“来兴家的!来兴家的!”
兴嫂子满脸疑惑地走了出去,我听见外面有很多人在唧唧喳喳地说话,却不是小虎和他爹,他们回来从来没有那么闹。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忍不住探头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黑糊糊的,我,什么也没看清,只觉得满院子都是人。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把脑袋缩回去,就听人群里很突然地发出一声喊叫,然后一个庞大的人影扑了过来,一把将我抱住。立刻就有一股脂粉的味道钻进了我的鼻孔里,这味道虽然不呛人,却也不好闻。我皱了皱眉头,下意识地想把她推开。
谁知道她搂得更紧了,一边抱着我,一边大声地哭了起来,“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三小姐,你可吓死我们了!”
我愣住了。她认识我?
这时候,她的身后又凑过来一个小小的身影,她小心地拉住我的一只手,抽抽搭搭地说:“三小姐,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我从紧搂着我的两条胖胳膊上费力地朝外看,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头正低着头擦眼泪,瘦瘦小小的样子,不过十一二岁。
“阿良,你看你什么样子,还不快松开三小姐!”胖大妈的身后响起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有点低沉,透着一点有意无意的威严。随声望去,这个男人的身影既不高大也不魁梧,却散发着一种很凌厉的气势。
这个看上去很严肃的男人也正在上下打量我,即使在夜色中,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目光里流动着的淡淡温情。
我看看他,再看看胖大妈,再看看那个清秀的小丫头,忽然间有点口干舌燥。这下好了,亲人们都找上门来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