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凡斯提出看法(1)

班森杀人事件 作者:范达因


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两点

我们安静的坐在椅子上抽烟,凡斯懒洋洋望着窗外麦迪逊广场,马克汉凝视着壁炉上方老彼得·史杜文生的油画像。

凡斯转过头来对检察官露出一丝揶揄的微笑。

“依我看,马克汉,”他慢吞吞的说:“你们这些刑事探员实在太轻易被那些所谓的证物所误导。你们发现一个脚印,一辆停在门口的汽车,或者一条绣了姓名缩写的手帕,便开始无休无止的追查。难道你不知道这件案子不可能凭着表面证物和推测的证据就可以破案的吗?”

我想马克汉对这些突如其来的批评和我同样吃惊,以我们对凡斯了解的程度,知道他这么说的背后有特别的含意。

“那你是对所有实质的证据不屑一顾吗?”马克汉有些不屑的问。

“没错,”凡斯冷静的宣称,“那些东西不但毫无益处,还可能会带来麻烦……你知道你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当你们调查一件案子时,脑子里已经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以为嫌犯若不是个笨蛋便是大盗。请问,难道你从没想到过,如果警探能够发现一条线索,嫌犯一样也看得见,难道他不会销毁证据掩人耳目吗?你没想过,一个手段高明的凶手,难道不会故意留下线索让你们上当吗?这些警探好像不承认表面证据可能经过设计,目的是误导你们办案。”

马克汉严厉的反驳,“假如我们对这些表面证据、有利的状况和趋近合理的推论视若无睹,我看破案的机会就更渺茫了……这些不是你们局外人能懂的。”

“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凡斯冷静的说:“局外人还是能够了解的,犯罪就像艺术品一样,没有看见犯罪的过程,就如人们都未亲眼目睹创作艺术的过程。如果鲁木斯在画安特卫普大教堂那幅《基督下十字架》中途有事外出,现在的警探是不是因此而断定那幅画不是鲁本斯本人的创作。这种判断结论十分荒谬,即使推论合理,但那幅画除了鲁本斯外,不可能有别人画得出来,为什么?因为画家独一无二的技巧和天赋就能证明一切。”

“我不是一个艺术鉴赏家,”马克汉提醒他,“我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执法者,判断一件罪行时,我偏好确实的证据而非抽象的假设。”

“你的偏好将会带来许多谬误。”

凡斯点上一根烟,对着天花板吐出一个烟圈。

“拿目前这件案子来说吧,你在被误导的情况下花了大量人力找到杀死班森的嫌犯,然后你告诉少校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起诉。没错,你手上是有不少所谓确实的证据。但事实是,你根本找错了人,你让一位可怜的女士即将受虐,而她和这件案子一点关系也没有。”

马克汉尖锐的反击,“我让一位可怜的女士即将受虐?目前我和我的助理掌握了一些对她不利的证据,你倒是说说看,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她是无辜的!”

“很简单,”凡斯说:“真凶还未现身,是因为此人十分聪明狡猾,知道你和警探找不到任何证明他涉案的证据。”

他自信的说出这一段话,令人没有反驳的余地。

马克汉轻蔑的笑了起来,“没有一个凶手能够如此心思细密到面面俱全。即使再无足轻重的小案件在事件发生前后都会留下许多蛛丝马迹,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论凶手经过多长时间和多么周详的计划——总会留下一些疑点,而这些疑点在关键时刻便会出卖他。”

“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凡斯重复,“不,亲爱的老友,‘恶有恶报’是幼稚的迷信,我能够理解一般人这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传统观念。但是——天哪——你若也这么想,事情可就不妙!”

“别让它破坏你一天的情绪。”马克汉不怀好意的说。

“就拿那些每天发生在各处,而警方无法侦破的案子来说吧,”凡斯不理会他的嘲笑继续说:“这些让全国顶尖的探员头大不己的案子,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能被破获的案子全是由笨蛋计划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资质普通的人再度犯案时,通常都能够全身而退,不会有被发现的危机。”

“那些未能侦破的案子主要原因是运气欠佳,不是因为高度的犯罪技巧。”马克汉轻蔑的说。

“运气欠佳——”凡斯提高声音,“——那是借口,‘无能’的同义字。”一个聪明人是不会将一切怪罪于运气欠佳……不,亲爱的马克汉,未能侦破的案子完全是因为犯罪者本身天衣无缝的计划,班森案完全符合这些特点。所以,仅经过数小时的调查,你说已能确定凶手是谁,恕我碍难同意。”

他停下来,连吸了几口烟。

“你们的方法很容易误导你们,最后会丧送了那位不幸的年轻女士的自由。”

一直将愤怒隐藏在笑容背后的马克汉此时突然对凡斯怒目而视,“我却掌握了不少关于你口中那位‘不幸的年轻女士’的把柄。”

凡斯不为所动,他冷冷的说:“不可能是女人做的。”

我看得出来马克汉气炸了,他说话时口沫横飞,“不可能是女人做的,是吗?不管证据显示的结果是些什么?”

“没错,”凡斯平静的回应,“除非她招供,并拿出你们所谓‘确实的证据’。”

“哼!难道你认为认罪都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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