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拉尔夫·马埃斯特罗握手可算不上是愉快的经历。他的手肥大、粗壮,因为有汗,还让人感觉有点滑。
同我握手时,他那张泰然自若的大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相识的表情。可那又怎么可能呢?他没有理由还记着我。再说了,像拉尔夫·马埃斯特罗这样的个电影巨星凭什么要记住一位多年前与他女儿闲混在一起的、来自芝加哥的骨瘦如柴的小毛丫头呢?
“得知您的不幸很难过。”我谦恭地低声说道。嗨——这桩命案不管是不是他所为,作为她未来的辩护律师团的成员,我也只能希望他是无辜的。
“谢谢。”他的声音也很低,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理睬我,因为他迅速转向了菲利克斯,“是你的秘书吗?”他把指关节压得“咯咯”直响。
“不,”菲利克斯耐心地答道,“丹佛是我的同事,是位卓有成就的陪审律师。相信我,她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孩,曾经非常出色打赢了很多官司。”
有才气,出色!我真有点自豪,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老板对我的才能做出如此积极的评价,尽管我对他把我说成“女孩”并不感到有多兴奋。的确,“女性”不是更合适吗?
拉尔夫·马埃斯特罗没往心里去。“她看起来很年轻,”他咕哝着,看上去绝不是被悲伤轻易压垮的人,“丹佛是个什么名字?”
那是我的名字呀,笨蛋。快别说了。
他没再说我的名字,菲利克斯也一样,他更清楚最好不谈这个话题。我加入事务所几个月后,我们曾就我的名字进行过讨论。“也许你该换个名字,换成一个不那么奇怪的。”菲利克斯曾这样建议。
奇怪?我从来就没认为“丹佛”奇怪过。事实上,我很喜欢自己的名字。按我父母的说法,我的名字是根据妈妈孕育我的那个城市名取的,“丹佛”非常适合我。
两位侦探已经离开了案发房间,但尚未离开这个住所。他们聚在前廊,无疑是在商量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拘捕,还是不拘捕?这是个问题。
现场没有找到武器。当事人没有明显作案动机。又没有目击者。
我猜测,他们不会冒险行事。拉尔夫·马埃斯特罗是名人,他神通广大,熟识方方面面的人物。而且,在比弗利山庄,有关系就意味着一切。
“年轻并没有错呀。”我爽朗地说道。我这句话说得很可能是不太明智,因为说完后我发现马埃斯特罗先生只顾与菲利克斯说话去了,把我冷冷地晾在一边,即使我提问时他也不再理睬我。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件我无法容忍的事,那便是这位肥壮的大男子主义者——尽管拉尔夫·马埃斯特罗并不胖——但仍称得上是让人惊讶的大块头——他是个明显的大男子主义者。
我开始怀疑是否是他制造了这桩命案,开枪击中了他漂亮的妻子的面部,葬送了她的美丽,也毁掉了她的前程。
“砰”“砰”!死去吧,你。
他一直对枪支有着特别的爱好。我仍然记得,一天安娜贝尔拉着我来到地下室,那里有一间专门用于收藏他的枪支的上了锁的房间。安娜贝尔很娴熟地撬开了那把不坚固的锁,她是那种为所欲为而且总是能够逃脱惩罚的女孩。那一天,她一心一意地想要炫耀一下他那位大名鼎鼎的父亲所收藏的枪械。
我决定,该唤起马埃斯特罗先生的记忆了。管他呢,我当然不会失去什么。
“哦,马埃斯特罗先生,”我壮了壮胆子,说道,“或者,您介意我叫你拉尔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