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条 个性教学原则

做一流的教学能手 作者:林华民


我国缺少诺贝尔奖获得者,可归究于我国教育是缺乏个性的教育。

林华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萨拉曼卡宣言 关于特殊需要教育的原则、方针和实践》中指出:“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个别差异存在的现实性、普遍性要求教师从学生的个体差异出发,“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系统总结出班级授课制理论的夸美纽斯曾说过,班级授课制的最大优点在于其集体性。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学的课堂教学大多仍是大班制教学,一个班少则三四十人,多则七八十人。如何在班级授课制下较好地实现个性教学,是长期困扰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一个共同难题,这也使之成为考量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志。

这里的“个性教学原则”,是指在班级授课制下,在“面向全体”教学的情况下,如何体现“关注个体”的教学原则。教师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最大限度地选择适合每位学生的教学内容与方法,让学生拥有在课堂上自由学习的机会,从而让每位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个性化的发展。

实现个性教学的前提是必须对传统的课堂时间结构进行改革。只有精选讲课内容,精缩集体授课时间,挤出学生课堂学习时间,教师才有可能“抽”出身来,走下讲台,走近学生身旁,指导、激励、督促需要帮助的学生,从而实现个性教学目标。

在现阶段,我国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必须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在课堂上的“快速指导”能力。这里提供一个高效课堂公式:

高效课堂=精练的讲授+恰当的练习+有效的指导

这里所说的“讲授”“练习”与“指导”应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可称之为“课堂教学三要素”。如何正确应用以上这一“高效课堂公式”,是教师能否有效贯彻“个性教学原则”的关键所在。

实现个性教学原则有以下几个主要途径:

一是确保学生有当堂练习的机会。

学习知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运用中加深理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把握知识精华之所在。只有学生在课堂上有自由学习的机会,才有学生个性发展的可能。

二是确保学生有当堂质疑释疑的机会。

学生在听课与练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能够得到同学与老师的及时帮助,这是个性教学的最好体现。同时,教学不能只满足于学生回答教师的问题,要努力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所有学生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

在课堂上,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都能得到相应的指导,不同水平的学生在课堂上能有不同的学习任务与目标,得到不同的发展。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能够得到老师倾心的指导与同学热情的帮助。学生在课堂上遇到学习困难得到及时的帮助,这就是最好的“德育”。

贯彻个性教学原则,并非提倡把教师的主要课堂时间与精力用于指导个别学生,而是要求教师正确处理“面向全体、关注个体”的关系,正确处理“讲解与指导”的关系。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