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复职与再被撤职

高岗传 作者:戴茂林


西华池大捷后,刘志丹率领红四十二师南下三原、淳化、耀县等地,高岗、杨琪仍率领二路游击队坚守南梁。

1934年5月中旬,敌人借红军主力离开南梁之机,再次向南梁根据地发动“围剿”,高岗和杨琪则率部与敌周旋。敌军抓不到红军,就以疯狂的仇恨,在占领的区域内毁坏窑洞,焚烧粮食,屠杀牲口,而且还丧心病狂地烧了刘志丹的家,挖了刘志丹家的祖坟。

高岗、杨琪则指挥二路游击队避敌锋芒,转入敌后,开展游击战。高岗在动员部队坚持战斗时说:

敌人来进攻,我们就抄他的后路。敌人后方就像老姑娘的屁股,摸不得,一摸就得回头。

果然,二路游击队在敌人后方攻城拔寨,迫使敌军回撤保家,使敌人“围剿”根据地的计划再次破产,南梁根据地又胜利收复。

5月下旬,红四十二师主力又回师南梁。5月28日,师党委在南梁寨子湾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健全中共陕甘边特委,由张秀山任特委书记;成立陕甘边军事委员会,由刘志丹任主席;杨森任红四十二师师长,高岗复任红四十二师政委。

在曲折、复杂甚至是惨烈、悲壮的战争环境下,部队领导人的变化经常、频繁,有时也是出人意料的。高岗从1933年8月担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委到1934年5月重新接任红四十二师政委,短短的九个月,已经是四任政委了。但这还仅仅是开始,不足两个月后,高岗又一次被撤销了政委的职务。只不过这次被撤职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高岗个人的过错,而是受“左”倾错误打击的结果。

1934年7月下旬,谢子长、郭洪涛率陕北游击队一、二、五支队来到南梁,与红四十二师会师。

提到陕北游击队,还必须从谢子长和陕北根据地的建立谈起。

谢子长1897年1月19日出生于陕西省安定县(今子长县)枣树坪一个比较富裕的农民家庭。父亲谢标朋以务农为主,兼开柴草店,家中生活尚可。1919年,谢子长考入西安陕西省立第一中学,次年转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曾担任校学生会负责人。与高岗和刘志丹由榆林中学而军校的生涯不同,1922年春,中学尚未毕业的谢子长就抱着教育救国的信念,返回家乡办起了一所小学。然而,愿望虽好,办学却并非易事。谢子长虽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办起了学校,穷人家的孩子却无钱上学。同年秋,谢子长决心投笔从戎,毅然只身赴山西,考入阎锡山办的太原学兵团学习军事。1924年,谢子长离开学兵团,先是回到家乡办起了民团,后又奔赴京津,探求革命真理,并于北京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谢子长1926年初,谢子长受党的委派,回到家乡,以县民团团总的身份开展秘密工作。大革命失败后,谢子长与唐澍等人领导了著名的清涧起义,任西北工农革命军游击队副总指挥。

清涧起义失败后,他又受省委的委派,于1928年5月与刘志丹等参与领导渭华起义,任西北工农革命军军事委员会委员兼第三大队队长。

从渭华起义起,谢子长与刘志丹经常并肩作战,共同搞兵运,高岗则追随其中。但从陕甘游击队改编为红二十六军后,谢子长被迫离开了部队,先到上海中央局“受训”,后被派往张家口察绥抗日同盟军工作,一直到1933年11月,才又被派回陕西,被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任命为西北军事特派员。1934年1月,谢子长辗转回到了安定县。当时正值陕北根据地困难时期,主力部队陕北游击队第一支队已经被打散。谢子长回来后,立即集合失散人员,取出埋藏的枪支,于3月8日正式恢复了红一支队。

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继派谢子长回陕后,1933年12月又派郭洪涛、李铁轮前往陕北工作,并改组了陕北党、团特委。党的特委由书记崔田夫、组织部长郭洪涛、宣传部长马明方组成,团的特委由书记马文瑞、组织部长崔田民、宣传部长李铁轮组成。1934年1月,陕北特委在佳县南洼村举行了党团联席会议,决定迅速恢复红一支队,加强红二、三支队,组建红四、五支队,开辟绥、米、佳、吴游击根据地。会后,一支队在谢子长的领导下迅速恢复,四、五支队也逐步建立。

1934年7月8日,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总指挥部在安定县杨道峁成立,谢子长任总指挥,郭洪涛任政委,贺晋年任参谋长。游击队下辖一、二、五三个支队,300余人。7月18日,谢子长指挥游击队一举攻克安定县城,开创了陕北红军攻占县城的先例。

7月23日,谢子长率领陕北游击队来到南梁阎家洼子,与刘志丹、高岗、杨森率领的红四十二师会合。25日,中共陕甘边特委、红四十二师党委与中共陕北特委、陕北红军游击队总指挥部在阎家洼子举行联席会议,即著名的阎家洼子会议。

由于当时的陕甘边特委和陕北特委分属于两个上级机构领导,陕甘边特委归中共陕西省委领导,陕西省委直接归党中央领导。而陕北特委归中共北方局领导,中共北方局归中央驻北方代表直接领导。所以,阎家洼子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陕甘边与陕北两个根据地的战略配合问题。

会议作出了两项重要决定:一是红四十二师三团北上陕北,配合陕北游击队粉碎敌人对陕北苏区的第一次“围剿”;二是撤销高岗红四十二师政委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三个月处分。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政委职务由谢子长兼任。

会后,陕甘边特委调拨步枪一百支、银元数百枚,支援陕北游击队。

如何评价阎家洼子会议?至今公开出版的著述鲜有涉及。

为什么在这次会议上要撤销高岗的政委职务,并且给予留党察看三个月的处分?至今仍是个谜。

虽然有的回忆材料说这次会议撤销高岗的职务是因为他在正宁南邑堡战斗中违纪,但通过本书的上述材料读者已经清楚,高岗因违纪而被撤职是在半年以前的蔺家砭会议,而且在两个月以前的寨子湾会议上,高岗已经恢复了政委职务。

果真高岗被撤职是个难解之谜?

实际上又并非如此。虽然在当时的战斗环境中,无法保存会议记录,一些新中国成立后的回忆材料又受当事者的记忆力以及各种政治环境的影响,未必准确,但1942年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却为我们了解这次会议的真实情况,留下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

参加阎家洼子会议的有陕甘边特委和红四十二师的刘志丹、杨森、高岗、习仲勋、张秀山、王世泰,陕北特委和陕北游击队的谢子长、郭洪涛、贺晋年以及红四十二师连以上和陕北游击队支队长以上的干部。虽然陕甘边根据地建立得较早,红军与游击队的实力也比较大,但陕北游击队的郭洪涛和谢子长是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派来的,他们更了解党中央的方针和路线。因此,会议首先由谢子长宣读了中共上海中央局和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给红二十六军的两封指示信。由于当时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已经在党内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两封信的基本精神也就不可能不受“左”倾错误的影响,自然对红二十六军的游击战争进行了一些无端的指责。接着,郭洪涛在发言中又批评红四十二师是“梢山主义”、“右倾机会主义”。虽然刘志丹、高岗等在发言中对红四十二师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开展游击战争的正确选择进行了辩解,

但由于指示信与郭洪涛的发言代表了当时“左”倾中央的基本路线,所以会议还是决定撤销高岗的政委职务,由谢子长接任。

1942年11月11日,参加了这次会议的习仲勋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提到了阎家洼子会议的情况。由于是当时会议的记录稿,

习仲勋

习仲勋的发言又是即兴的,所以有些话未必很恰当。但为了保持历史原貌,照录原稿如下:

阎家洼子会议“大概是阳历七月前后开的,我也是参加那个会议的一个,许多情形都了解。洪涛同志来的时候,就是钦差大臣的派头,当时我确实也是马马虎虎,不知他是中央的代表,还是北方局的代表,介绍信我也没有看。在那个会上我很拘束,过去我不爱说话,一说话面孔就红。我在这次会议上讲话很少,当时我还是主席团之一,也不知是争论了一些什么问题,我只把照金苏区、武子苏区讲了一些意见,讲的不很多。在会议后,洪涛同志便根据这个东西,写了一篇二十六军长期斗争的主要经验教训一文。他主要批评陕甘边党和红二十六军主要领导者刘志丹、高岗同志都是右倾机会主义、逃避路线、串山林主义、枪杆主义。我们大家想想在那个时候,谁不愿意在一个大平原上建立一个根据地,省得上坡、下坡(笑声),但国民党不能让我们这样干,要存在只有实行梢山主义。甚至在打开延长后,还有一位八十四师的政治部李主任,还批评我是梢山主义。后来刘志丹讲,梢山主义不错呀!没有梢山主义就不行。谁说不能以南梁堡、二将川、豹子川为中心去开展新的进攻呢?所以我觉得洪涛同志不懂,当时有意识模糊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党的当时斗争的真实事实,而且确实有企图篡军。在这次会议上好像洪涛同志胜利了,把大家批评了一顿,高岗同志被打击了,撤了他政治委员的职。为什么没有篡军呢?就是真的把军队交给他也不行,自己无能,他手中又没有这样的干部。”《习仲勋同志在高干会上关于党内历史问题的发言》(1942年11月11日),未刊稿,现存于陕西省档案馆。

如果说习仲勋的发言还只是他个人的意见,不一定代表绝大多数人的看法,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看看中共中央对这次会议的评价。

1942年12月12日,在西北局高干会议尚未结束之际,中共中央通过了一份党内秘密文件,题目为《中央关于1935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这份党内秘密文件虽然没有专门评价阎家洼子会议,但在提到郭洪涛时,有一个括号,在这个括号中,这样写道:

郭是1933年底到达陕北,曾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打击过陕北特委重要负责同志马明方。1934年7月在阎家洼子会议上又打击过刘志丹、高岗,企图夺取二十六军及陕甘党的领导地位,但这种企图受到抵抗而未能成功。

虽然说在当时的战争时期,部队领导变换频繁,并且无论就资历还是能力,谢子长取代高岗任政委都无可非议,但上述的回忆材料和中央的决定已经清楚地回答了高岗在阎家洼子会议上被撤职的原因。

至于如何评价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议和中共中央当时的决定,则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将在后文予以专门的探讨。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