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的狗狗在咬我》3(1)

你的狗狗在咬我 作者:朱璟


坐落于安大门口的“城市洞穴”是这个城市少有的摇滚主题音乐酒吧。装潢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没有,除了满墙的涂鸦作品和几张吧椅甚至找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因为主要客源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和外教,消费自然也特别便宜,5块一瓶的啤酒几乎人手一瓶。

进门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因为演出是9∶30的,所以人还不是很多。

这里我以前也和朋友来过一次,感觉还行,有那么点摇滚根据地的味道,毕竟这个城市能接受这种音乐的人还不是很多。

远远地看见在台上调试吉他的阿春已经瞅我们了,这哥们有阵子没见头发又长了不少,花格衬衫加一条挖了洞的牛仔裤。真TMD有点摇滚青年的味道。

“你俩怎么有空来捧场啊?今天晚上正好我们乐队第一个。”

“你丫还真NB啊,早听说你在这唱了啊,以后哪天真混进娱乐圈也给兄弟我当个经纪人干干啊。”说话间,我甩手给了阿春根烟。

“也就在这瞎玩呗,我现在是弹贝司,不唱,偶尔也写写歌词。”阿春横着脑袋点了烟,这是他自从那年看过张楚在中国火演唱会后台点烟的录相带后就养成的习惯。虽然我知道这里面的典故,但在他身上还真有着那么一点酷的感觉。

“想不到你还真玩出了点名堂,晚上唱得HIGH点啊。”

“得,哥几个,不和你们聊了,我得准备去了,啤酒我的。”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人渐渐多了起来,背景音乐也从刚开始MICHAEL BOLTON抒情的“SOUL PROVIDER”换成了披头士的“GET BACK”。

昏暗的灯光里,烟草的味道和汗水渐渐充斥,气氛也慢慢起来了。

阿春的乐队上来就是一段节奏强烈的贝司,下面的人开始来了情绪,不少人已经开始点燃了打火机。阿春今天似乎也特别在状态,一手贝司弹得已经和3年前有天壤之别。

一曲终了,全场尖叫掌声不断,拍桌子点火机的更是大有人在。尽管我和世军俩都没怎么听清楚那主唱的歌词。

“下面,我特别为我今天来捧场的两个朋友带来一首我自己作词的作品——男人和他养的狗。”阿春很是给面子地指了指我和世军的桌子。

众人的目光让我和世军很是受用,自然也很配合地卖命叫好。

强烈的节奏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也很快被这音乐带动了起来,年轻的血液仿佛也沸腾起来。

当最后一阵鼓点结束的时候,全场依旧是一片疯狂。

但在这个时候,我却清楚地听到我身后有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来:“这歌不会是写你的吧?”

“不是吧,居然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当我回头确定那个声音是来自露露的口中的时候,我脑子立马闪现的是“缘分”两个字。

“这地方又不是你开的,凭什么我不能来啊?”依旧是那种熟悉的口气。

“不,不,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怎么会喜欢听摇滚?”我承认我还是有点没能回过神来。

“谁说女孩子不能喜欢听摇滚的?我就是喜欢这节奏!”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行,行。不过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样看起来挺文静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摇滚乐这么激烈的东西啊,哈哈。”

“对了,那个是你朋友啊?”露露指了指台上的阿春。

“是啊,我同学。不过现在看起来已经是摇滚青年了。”

“感觉还真像那么回事,就是没怎么听清楚他唱的歌词。”

“原来不是我一个这么觉得啊。”

“他写的不是你和笨笨吧?啊,哈哈。”

“应该不是,我也第一次听阿春唱这首歌,我家笨笨可受不了这音乐。”

“也是,笨笨这么可爱的小狗狗应该听点班德瑞的春野什么的是不是啊!哈哈……”

“什么跟什么啊!”

这时候,我才发现世军显然对我和这个MM这段对话感到诧异。

我连忙给他们互相做了介绍。

看着世军满脸对我暧昧的鬼笑,我回了个叫他闭嘴的眼神。

世军之所以能和我玩到现在,就是我俩彼此都能心领神会对方的意思,从不需要过多暗示。

世军很是时宜地举起酒杯,示意我们三个干杯。

“好,我们都喝干!”露露倒一点没推却。

我和世军这才同时注意到她手里拿着的是脉动。

没办法,我和世军相视一笑,只好碰杯喝干了。

其实三年的中专生活基本没有什么压力,我和世军的酒量也就在那学校给从进校一杯就脸红锻炼到毕业时一人半斤都没什么大问题了。

占了便宜的露露显然很是得意地看着我和世军抹着嘴边的泡沫,在偷偷坏笑着。

我这才仔细打量起露露来。

一身淡绿色的连衣裙显得很合身,依旧是那种式样的蕾花小边的袜子和NIKE球鞋,齐肩的头发随意地扎了一下,显得那么地青春逼人。

“你才多大就到这地方来?也不怕坏人盯上你啊?”说完这话我都想抽自己,酝酿半天我就蹦出这么一句。其实骨子里我的意思是“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

“你管呢。你不也没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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