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刚才那几首的确吹得不错。合肥玩好这东西的人不多,我蛮喜欢这种乐器的。”
“你喜欢就好,说明我眼光没错,他第一天来这表演完了,我就决定和他签合同了。相信不用多久,他一定会成为这里的招牌。”
“你搞得跟特色菜似的。这里又不是饭店,不过,说实话,我觉得他吹这东西比你那同学阿春的摇滚可能更有市场,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摇滚乐的。”
“阿春那边属于过来玩票性质,也不是固定的演出,不过我倒想让摇滚也成为这里的一个特色。太过于大众化,那不跟外面这么多茶楼没什么区别了。国外酒吧很多都是主题性质的,我也想把这里培养成有自己鲜明特色和主题的酒吧,不能苟同于大众的那些小酒吧。”
“说说你就搞得这么严肃,又说什么你的雄心大志了。不早了,我再听他吹两首你就送我回去吧,这几天不能太晚回家,老妈盯得紧呢。”
“那好吧,再听两首我就送你回家。”
“那你能不能跟他商量下,叫他吹那个著名的《回家》啊?”
“你不也认识吗?你自己跟他说得了。”
“我也就跟他吃过饭有点印象而已。还是你开口比较好,你是老板嘛。”
“行,我来说,你满意了吧?”
“那还差不多。”
……
萨克斯《回家》这首曲子本是肯尼金的成名作,想不到这小伙子今天也演绎得形神兼备。以至于送露露回家的路上,她还一直不停地哼着这个旋律,倒也正好应了当时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