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是个等级相当森严的地方,每个职工都穿不同的制服,只需远远瞄一眼,就能准确辨认出此人的地位。每个人都想脱掉现在的衣裳,换上更高一级的制服和胸牌。
五星级酒店人才济济,新人不受欢迎。
我在斐丽酒店的总台不咸不淡干了四年,没得到任何升迁机会,一直穿蓝色短旗袍,毋庸置疑地处于底层。
不过吴诚在大学风生水起,本科毕业后,居然一举考上了研究生。
吴诚本科将毕业那年,在一家小馆子给我过生日,请了七八个同学朋友。酒饭正酣,他摸出一个红色首饰盒,当着所有人动情地说:“老婆,这些年你辛苦了,先收着,以后给你买钻戒。”
盒中是一只精美的银戒,名牌,周大福的。
在众人起哄声中我戴上戒指,美得简直头发晕,觉得无论如何,我的选择没有错。
吴诚家境普通,为了让他安心学习,我辞掉了斐丽酒店的工作,转行在春宜商场当起营业员,每个月可以多赚500块奖金。还在城南的红太阳新村找了套小公寓,自己住着,也好让他毕业以后不至于无处栖身。
“欢欢,你跟男朋友谈了这么久,不会厌吗?”吕雪惊奇地问。
“唉,老了,不像你这么青春啊。”我开玩笑。
吕雪挽着我的手,嘻嘻哈哈闹了一阵。
换下工作服走出员工更衣室,离开春宜商场时,天已经蒙蒙黑了,但商业街的灯光无比绚烂。这条街上俊男美女目不暇接,商店LOGO张扬排列着,各种名车熠熠生辉。
“欢欢,晚上去K歌吗?”
“K歌?”
“喏,就在那边‘酷声酷响’,刚开业的,去体验下嘛。放心,有人请客。”
“不不,不会唱歌,谢了。”我摆手。
“你还真把自己当已婚妇女啊!”吕雪拉着我不放,撒娇说,“就算已婚,也要多出来玩的,知道吧,男人那玩意儿,爱贤良是伪装,爱风尘才是本质!”
我忍不住“噗”地笑了。现在的女孩子,说出来的爱情格言都一套套的。
“晚上有事,他要来我家呢。”我笑说。
“哦——”她恍然大悟,故意很暧昧地点点头。
我用挎包砸她,小妞儿蹦蹦跳跳跑开了,回头潇洒一挥手,看到她跑往停车处,熟练奔向某辆黑色别克车,拉开车门钻进去了。
挤上一辆公交车,回家。
我住的红太阳新村,毗邻那条双向四车道马路,就叫红太阳路。公交车站在马路中段,靠近一个十字路口。下车后天已经墨黑,路灯一盏一盏地往远方蔓延。
车站里拉二胡的乞丐还在原处。
这个乞丐,住红太阳新村两年,基本已经认识了。他是个残疾人,两腿齐膝而断,一手架一个小板凳,在车站拉二胡讨钱,日出而作,风雨无阻。每天下班都会听到哀怨的曲子飘来飘去,有时是《世上只有妈妈好》,有时是《好人一生平安》。
今天他倒没演奏,只低头比划着二胡。
我顺手掏出个硬币,随随便便往他碗里一丢。
“叮”一声脆响。
那乞丐忽然站了起来,非常恭敬地欠了欠身,很高兴地道谢说:“谢谢你,小姐。”
开始没觉得什么,隔了两秒,乍然回神,登时吓得闪开三步远。定睛一看,那乞丐弯腰拈起硬币,喜滋滋地揣进兜里去了!
见我怔住,他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这才发现,乞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另外一个健全人。而且,看清以后,发现他居然是个相当之帅的年轻男人——五官很美,合起来又有种男人的阳气;穿着皱巴巴的牛仔裤、白T恤,一双帆布鞋,朴素又潇洒。
我愣了足足半个世纪。
他满面春风地看着我,再次朝我点头致意。然后微微一笑。
心脏竟不受控制,“嗵嗵”地跳将起来,半天“咕咚”咽了口唾沫。这人的笑容有种出乎意料的和煦,使我仿佛刹那看见了一座高山,山脚是连绵不断开着花的草甸,山顶是嶙峋刚锐的山岩。我感到他说了一句话,但显然没有听清。
“什么?”良久,我问。
“小姐,你真大方。”他重复一遍,款语表扬。
“你是谁……你在这儿干嘛?”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人有点面熟,但想了半天,想不起在哪见过。
“小姐,我是要饭的。”他表情挺郑重,语气也挺郑重。
“你,你也是要饭的?原来那个人呢?”我上下打量他,感到自己的脑子像电线一样纠结起来,差点短路。
“啊哦,想不到你认识原来那哥们儿啊。那哥们儿今天感冒发烧,去卫生院挂盐水了,托我顶他一天班。”他满不在乎地说。
我有点无语。
他眼光在我脸上逗留数秒,神秘地笑了,问道:“你不相信吗,小姐?”
抱着二胡,他像艺人般站着,突然舒心地笑出声来,没心没肺笑半天,说:“嗨,不相信就对了!我逗你的。”朝马路对面虚指一下:“那拉二胡讨钱的,说是影响环境,被新来的居委会大妈叫110送去收容所了,不知道过几天还回来不回来。”
“……”
见他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我不由涨红脸,尴尬极了,质问道:“那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坐一会儿,怎么了?”
瞟了眼他手里破旧的二胡,绝对是那残疾乞丐留下来的物件。
“你在拉二胡!”
“不好意思,我不会拉二胡。”他一听重新坐回了原地,把二胡架在膝盖上,装出一副欲拉未拉,凄凄苦苦的样子。然后抬头正经地说:“不过我也在进行一种艺术,行为艺术。”
“……”我拔腿就走。
“神经病。”不禁在心里骂了句。
“神经病还长这么帅。”又补充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