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这是常有的事儿。也有可能她在7-11便利店排队买零食呢。”
“会吗?”
“怎么不会?你要吃不是吗?所以不用怕,她会来的。”
果真,没过多久她妈妈开着一辆蓝色皮卡来了,车上还有一只温顺的毛茸茸的牧羊犬。
“我妈妈说,如果你爸妈愿意的话,想请你们一家星期六来做客。”贝琪跑回来跟我说。
从来没有人邀请我去他们家做客,从来没有。我不像贝琪那样怕生,但我就是没人缘。我总是因为睡过头而上学迟到;我在课堂上戴墨镜,而且总有自己的意见,这在杜斯维尔可算不得正常。
贝琪家的后院大得可以跟特兰西瓦尼亚媲美——很适合躲起来玩怪物游戏,而且还有新鲜的苹果可以让我吃到撑!我是班上唯一不欺负她、排挤她、说她坏话的人,而且还帮她打退那些欺负她的人。她跟我形影不离,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和保镖,一直到现在都是。
不跟贝琪一起玩的时候,我就把时间花在给自己涂黑色口红和指甲油上,要不就穿着我的旧军靴瞎晃荡,或者埋头啃安妮·赖斯的小说。十一岁那年我们全家到新奥尔良度假。老爸老妈想去弗朗明哥游船赌场玩二十一点,讨厌鬼想去水族馆。而我,想去参观安妮·赖斯从出生到现在所有住过的地方。
老妈不放心我一个人,非要跟着我一起去。站在铁门外,我被眼前的哥特式豪宅迷住了。头顶似有乌鸦飞过。可惜我来的不是时候——晚上来的话一定更美。几个跟我作一样打扮的小姑娘站在街对面拍照,我真想奔过去对她们说:“交个朋友吧!我们一起去墓地探险!”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感觉到一种归属感。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棺材一个叠一个地堆在一起,而不是深埋在地底下,还可以看到烫着金色爆炸头的大学生。这儿到处都是潮人,只有波旁大街上有一些像是从杜斯维尔来的土里土气的游客。突然,一辆黑漆漆的豪华轿车停在街角,我从没见过这么黑的轿车。戴着礼帽的司机打开车门,一位女士走了出来!
我惊呆了,只能屏息静气眼也不眨地看着。时间仿佛静止了。出现在眼前的竟然是我的偶像中的偶像,安妮·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