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黑色的衬衫、短裤和军靴,而不是老师要求的白衣白裤运动鞋,去上体育课。何必呢?穿白色运动服就能让学生变成运动好手?
“瑞文,我今天不想叫你去办公室。你就不能让我省心一次,穿你该穿的衣服吗?”体育老师哈里斯先生抱怨道。
“今天是我生日呢。你应该放过我一次才是!”
他瞪着我,哑口无言。“就今天,”最后他答应了,“不是因为你生日,而是因为我没心情叫你去办公室。”
贝琪和我边说边笑地朝露天看台走去,班上同学都在那儿等着。
特雷弗·米歇尔,我幼儿园时代的死敌,和他的死党麦特·韦尔斯跟在我们后面走。他们是一群发型整齐、衣着保守、有钱、还爱踢足球的势利小人。他们很清楚自己长得不错,而他们那种尾巴翘上天的样子让我恶心。
“十六岁花季呢!”特雷弗说,显然他偷听了我跟哈里斯先生聊天。“多好啊!可以谈恋爱了呢,是不是啊,麦特?”他们紧紧地跟着我们。
“没错。”麦特附和道。
“不过,她不穿白色的原因也许是——白色是处女的象征,你说是不是呢,瑞文?”
特雷弗挡住了我的去路。他的确很帅,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发型跟模特一样无懈可击。他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一样快。他是个坏男孩,却是一个有钱的坏男孩,坏也坏得无趣了。
“嘿,我可不像有的人还穿白色内裤,不是吗?”我反问道,“你说对了——我穿黑色是有原因的。也许你应该多出去玩玩哦。”
贝琪和我走到露天看台的另一头坐下,留下特雷弗和麦特在跑道上站着。
“你打算怎么过生日?”特雷弗大喊道,他坐到了班上其他同学中间,声音大到每个人都能听到。“你跟乡巴佬贝琪待在家里看《黑色星期五》?也许你可以登一些征友广告,‘十六岁单身怪物女诚征永久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