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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第四章(1)

作者:(美)伍慧明


爱德华 ·叶的父母和我五点半在学校有个约会,他们来谈他们儿子的问题。在六点钟时他们还没到。因为这是我工作中遇到的第一个案例,所以我给他们打了电话,准备去家访一次,但没人接电话。

外面天还亮着。斯托克顿街面上还挤满了购物的人流。我匆匆走在拥挤的人群中,边走边庆幸自己早些时候已经把该买的东西买好了。梅森最爱吃的东西都在我的袋子里了:新鲜的蘑菇、排骨,还有一瓶博若莱新酿葡萄酒。我步子迈得飞快,从阿尔弗莱多咖啡馆停车场抄近路向鲑鱼巷奔去,一路上在担心会不会再吃一张罚单。真是那样的话梅森会杀了我:这辆车依然是注册在他的名下呢。那天早上我上班晚了,找不到停车位,于是倒车的时候倒到了巷子的路边。我要么得在马蒂 ·黄家,要么就得在兰迪 ·金家的车位里转弯。可哪家都会认出这辆卡蔓吉亚车。

走到山顶,爬过粗粗的电缆的时候,天已经慢慢地暗了下来,但街灯还没亮,所以我没到车跟前不敢肯定是不是被

开了罚单。但是车上的确没有罚单。

我闻出了那特别的味道:那是人参的味道。人参的苦味儿刺透夜晚的黑暗。客厅里的灯没开,我心里暗自高兴起来;我可以拿上自己的东西悄悄地走掉。我猜想妈肯定干活又要干得很晚。我原来的卧室离大门口就几步远。我走了进去,把信件、学校的文件、一些衣物和化妆品一起装进黑包里边,拉上拉锁,又像往常一样准备出发了。

从房子的另一头我听到了一种声音,于是我叫了一声:“妈?”

起居室里一片黑暗,只有电视发出幽幽的亮光。“你怎么不开灯呢? ”我粗哑的声音吓了自己一跳。于是我把灯拉开,努力把这种不祥的感觉从屋子里赶出去。这灯是利昂的一项发明。原来这只是个衣帽架,他把一个荧光灯圈套到了衣帽架的顶上,又把每个挂钩上安了一个灯泡。梅森说那活像是一棵死了的圣诞树。

妈对着突然打开的灯眨着眼睛:“吃饭了吗? ”那是她打招呼的方式。

我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们准备自己做饭。 ”

“做什么? ”她没等我回答就径直向厨房走去,嘴里念叨着要给我喝一种汤,“你先喝你的。我把带给梅森的给你装到罐子里带着。”

“排骨。 ”我回答道。

“不要每天都吃美国饭, ”妈说,“那样不好。 ”她会把我爱吃的东西都列出来:牛腱子煮面、虾酱炖肥猪肉、海参。我和尼娜抱怨过这件事:我怎么才能告诉她,我的口味已经改变了,就和其他事情一样?尼娜问我想要什么,她说:“妈说的可不光是吃的东西。 ”

“很补的,对你身体很好。 ”妈递给我一只杯子,之后抱怨就从她嘴里流了出来,“利昂还没把灯修好,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摸黑干活儿。”

我手里的人参汤黑得像泡了两天的茶一样。

一整天我都在处理别人的问题,现在我再也不想听利昂做事情是如何虎头蛇尾的了。利昂从广场上听别人说电灯泡比荧光灯好,所以他建议在小店里装灯泡。妈和他一起兴致勃勃地到三星五金店里,还特别选了奶白色的,而不是纯白色的灯泡。利昂把梯子从地下室搬上来,自己爬到梯子顶上去重新安装开关的时候,妈就在下面为他扶着梯子。

梅森把这称为他们的第一个合作项目,因为这是利昂从三藩公寓搬回来住后他们俩一起做的最友好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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