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汉谟拉比王的统治

西洋上古史 作者:刘增泉


现今收藏于卢浮宫的《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pi),是一座华美的闪严石柱。我们也可经由在伊拉克所发现的石板块,对当时的政治、经济、宗教、司法等有更深入的认识,汉谟拉比王不但造就巴比伦王国的鼎盛,更使两河流域文明的气息影响至今甚远。

法典分为序文、正文、结语三部分。序文中竭力宣传一个概念,即是“君权神授”,并歌颂汉谟拉比王的政绩;正文则针对财产、贸易、婚姻、债务、诉讼、军人份地、租佃关系、亲属、遗产继承、工作及奴隶处罚等订定法令,比较全面地反映古巴比伦时期社会情况。法典主要在保护贵族及奴隶的主人或大商人、高利贷者,并对于广大的奴隶进行统治,但仍有相当进步的地方——保障妇女的地位:姊妹可和兄弟们同分财产,奴隶们拥有一些权利与自由,若奴隶因债务需使子女为奴者,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即还予自由。在法典中,刑罚非常严厉,但也充分地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汉谟拉比将帝国扩展至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从古波斯湾、苏美地区至阿卡德地区,再到环绕亚述和上叙利亚的山区皆属于他的统治范围。由于人民对他的敬畏,各地所列举的碑文皆尊称他为“国王们的神”或是“人民的太阳”。因为汉谟拉比在此地区拥有崇高的地位,他成功地使巴比伦的“玛尔杜克神”(Mardouk)成为众神之首,并同化了农神杜姆兹(Doummouzi)及圣尼布尔(Sainte nippour)的昂里勒神。此时如太阳神“萨马什”(shamash)也开始拥有玛尔杜克的外形。将宗教的力量置于他的政治领域中,使得汉谟拉比顺利地将王室神学渗进他的广大统治区域,并成为所有臣民对他的崇拜并自诩为神的代理人,而“名正言顺”地接受玛尔杜克神所赐予他的封地。

在之前我们所提到的《汉谟拉比法典》序言中将君权“神化”,可由以下的碑文一览无遗:

为了使法律照耀着国家;为了使恶人能声名狼藉;为了使强者不对弱者施以暴力;为了使太阳神能普照着国家;为了满足人们在肉体上的需要,昂里勒和阿努姆(天神和地神)提出我——汉谟拉比的名字,我是崇敬及感谢神灵的杰出国王。

汉谟拉比计划的碑文,也是展现巴比伦闪耀光芒的原因。

汉谟拉比不但为其尊崇之神玛尔杜克修建巍峨的神庙,并重建美化巴比伦,最重要的工作是开通运河,使交通顺畅及使苏美地区永无水患之灾。此外,他也将宗教的管理中心设于宫殿之中,文书也须使用官方语言——卢卡德语,但于法律上又以苏美语为主。

他在政治上富有前瞻性,为了防止叛乱,汉谟拉比努力削弱附庸的权力,并派遣各个总督作为君主的代理人,并听命于中央,同时他也极富智慧地尊重各城邦的领导人,让其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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