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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衰亡史 第三章(5)

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一卷) 作者:(英)爱德华·吉本


二、政府的基本架构

尽管奥古斯都体会到武力是政权最稳固的基础,但它毕竟还是让人讨厌的工具,因而明智决定要避免使用。他打起古代圣君贤相的名号进行统治,不仅适合他的个性,也符合政策的需要,在他个人身上巧妙的显现出文治的光辉。基于这种见解,响应元老院授与他终身执政官西塞罗将执政官戏称为“九五之尊”(Regia potestas),其实除任期很短以外,执政官无论在职权和形式上,跟皇帝没有多大的差别。和护民官护民官的权力到了凯撒出任独裁官以后,首次有很大的改变。当然,冠冕堂皇的说法是维护护民官和人民的神圣权利,事实上却是为了回报护民官给他的支持。,继任者也都如法炮制。执政官继承了古代罗马国王的地位,代表国家的尊严,主要职权在于监管宗教仪式、征兵和指挥军团作战、接见外国使臣,以及主持元老院会议和市民大会,还要负责控制国家的财政。执政官虽然没有时间亲自处理审判工作,却被视为法律、正义和公众安宁的最高护卫者。此外,执政官也是国家最高官员,元老院就有关共和国的安全,应与他咨商军国大计。为了保卫人民的自由,他可以超乎法律之上,行使暂时的极权独裁奥古斯都曾经连续担任九年的执政官而没有间断,然后就很技巧的拒绝这种每年要选举的方式,自己先离开罗马,等到动乱发生,事态扩大,迫得元老院给他终生执政官的职权。。护民官的性质在各方面与执政官适得其反,所显现的外表应该温和谦恭,但是个人的职责却神圣不可侵犯,具备的权力不是为了主动执行而是为了反对和否决。设置此一官职的目的,在于维护受害者、赦免罪犯、起诉人民的公敌,以及基于迫切的需要,一句话就可以使政府机构停止运作。只要共和国还存在,执政官和护民官个别职权的巨大影响力所造成的危险,会因各种限制而日趋降低。首先是当选后一年任期届满权力消失,其次是执政官的职权由两人分担,而护民官更是多达十人,而且双方的利益无论在公、私两方面都形成对立,这种相对抗衡的状况,多半会增强宪法的稳定与平衡。然而,一旦执政官和护民官的权力联合起来,而且又终生落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军队的统帅又是元老院和罗马市民大会的政务负责人,那就无法拒止他行使帝王的特权,也不容易对他的权力加以限制。

除了这些愈来愈多的荣誉以外,奥古斯都运用策略增加了祭司长和监察官两个最尊贵而重要的头衔。他经由前者来操控宗教;担任监察官则可以合法的检查罗马人民的行为和财产状况。若是这些性质各异、独立行使的权力,彼此之间出现无法协调配合的状况,已经驯服的元老院随时会做出最大限度的让步,务求能够完全加以弥补。皇帝身为共和国最高负责人,很多对他造成不便的法令,会带来限制和罚则,也都完全予以取消和豁免。皇帝有权召集元老院的会议,可以在一天之内提出数个动议,为了国家的荣誉推举各种候选人,扩大城市的边界和范围,在他的指导下处理国家的财政、对外的宣战和媾和、批准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此外还要附加一项极为广泛的条文,即有权执行认为对帝国有利的事务,处理公与私、人与神之间的所有问题格罗特搜集到一件铭文的残片,上面是元老院颁给韦斯巴芗的敕令,核定他拥有奥古斯都、提比略和克劳狄等前任皇帝的全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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